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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6MABUF4277H | 建设单位法人:李发起 |
| 梁靖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王母街道路如01幢1-4层 |
| **县******电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镇 |
| 经度:106.19408 纬度: 25.11088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8 |
| 州环核〔2023〕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7131 |
| 1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6MABUF4277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碧水****公司 |
| ****0102MAAK8KF90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6HR0G377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5itvUA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0MW | 实际建设情况:100MW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阵列,汇流箱,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220kv升压站,并网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阵列,汇流箱,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220kv升压站,并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就地用于地面农业项目的灌溉;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2m3)****处理站(2m3/d),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项目变压器检修及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油、废油渣、含油废水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对事故油池(112)、化粪池(2m3)、污水处理站(2m3/d)采取防渗层采用2mm厚的HDPE防渗材料,保证渗透系数≤10-10cm/s,并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引出室外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加定期喷洒除臭剂,并采用封闭式,严格进行防渗、漏措施;及时清扫、收集处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采用人工、机械配合喷药对垃圾收集池进行消毒预防蚊蝇孳生;厂区加强绿化配套及绿化管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安装。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采用避震减噪措施,以消除共振及低频噪声,并将设置全封闭控制室,设置减噪隔声门。 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废弃光伏板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政府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变压油、油渣、含油废水、废弃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废水就地用于地面农业项目的灌溉;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2m3)****处理站(2m3/d),处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烟道引出室外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加定期喷洒除臭剂,并采用封闭式,严格进行防渗、漏措施;及时清扫、收集处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采用人工、机械配合喷药对垃圾收集池进行消毒预防蚊蝇孳生;厂区加强绿化配套及绿化管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设备,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废弃光伏板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统一****政府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变压油、油渣、含油废水、废弃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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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升压站内职工平时生活将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回用于站区绿化。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 | 升压站内职工平时生活将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回用于站区绿化。 | 验收阶段,生活污水产生较少,出水口无水产生,现场无法取样监测 |
| 1 | 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均设置外壳隔声;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 | ******公司对厂界噪音进行监测 |
| 1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升压站变压器周边建设容积为64m3的事故油池,在箱式变压器周边各建设一座事故油池,之后使用专用废液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经升压站危废暂存间(面积为20㎡)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报废晶体硅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升压站变压器周边建设容积为64m3的事故油池,在箱式变压器周边各建设一座事故油池,之后使用专用废液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经升压站危废暂存间(面积为20㎡)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 |
| 1 | 1、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施工区域界限,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与回填,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剥离表土设置临时挡护、临时排水措施;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土料设临时堆土场,周边布设排水沟并对土料进行临时挡护,设置临时排水措施;道路两侧加强绿化种植;施工期间堆放材料、施工器械碾压和人为踩踏造成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破坏的区域,施工结束后对该区域进行种草恢复植被;施工单位需规划设计合理的施工道路路径,施工车辆应严格按规定行车路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便**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 2、项目区植物主要是以耐干旱的灌木与禾草类为主,没有较珍稀的植物和古树,项目建设对当地植被的总体影响并不大。本项目临时工程植被恢复选取当地特征草类植被进行种植,恢复项目因施工破坏的生态环境,光伏场区在光伏板块安装好后应立即进行农作物的种植,实现农光互补。 3、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鸟类乱捕乱杀。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在认真做好施工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对动物栖息地很好保护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制教育。采用广播、电视、墙报和黑板报、张贴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及附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的知识及保护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有效控制其他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使当地的居民能够自觉地保护当地的重点保护动物。 4、施工活动集中在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范围;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和动物繁殖期,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施工期间禁止直接对草地排放废水、废渣;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护坡、拦挡、堡坎等水利设施;施工期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施工前,应当制定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案;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对项目区域内公益林、天然林采取避让的方式布置光伏板,不改变林地性质。 5、施工前对直埋电缆线路开挖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堆放在作业场地旁边平缓处和电缆沟一侧,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施工完后进行土地整治,将前期剥离的表土回覆,全面撒播草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点和开挖沟槽边坡,采取排水措施,在临时堆放点的周围用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表土堆放区顶部用塑料薄膜覆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表土,做好表土的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办公厅******厅省农委**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中的相关要求,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 6、道路应选择原有机耕道路或空旷、地表植被稀少的地段。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的土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渣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有效减小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弃料作业,严禁道路施工时随意就地倾倒渣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渣土并对边坡植被进行恢复;结合现场情况,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化道路及线路布设,尽量利用已有道路,**路段避开陡坡和植被较好路段,尽量减少损坏地表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土石方挖填量,必须开挖道路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砍伐,对有移植条件的树木要进行移植,并对道路边坡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的破坏。做好场内公路、施工生产设施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针对场内施工公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 7、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等临时设施,升压站建设完成时应及时对升压站绿化区进行绿化;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0cm,种植草种;对施工期用于工棚、施工便道等临时占用的荒草地,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予以全部绿化;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需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 8、为避免项目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产生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现场附近和运输道路沿途,施工期分别在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之间分别安装防尘网,减小施工扬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影响;2)施工期间及时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影响;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规划设计合理的施工道路路径,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施工车辆应严格按规定行车路线通行;4)禁止在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区域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本项目临时施工营地设置于8号地块东侧,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施工期废水不会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等区域;5)项目区域内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设置于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防止施工期废水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造成影响;6)施工期固废及时清理,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等区域内倾倒;7)施工期间不可避免的造成项目区域内的土壤扰动,将不可避免的造成少量水土流失,项目需严格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以及植被恢复措施;边坡周边设置地表截、排水沟,防止项目区雨水流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等区域内;8)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在边坡周边设置地表截、排水沟,避免施工区雨水流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内,防止植被与土壤受到冲刷,造成水土流失;9)施工区应预留5m作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缓冲地,减少施工扬尘对其影响;10)施工期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11)项目区域内公益林、天然林采取避让的方式布置光伏板。 | 验收阶段已基本恢复场区植被,临时用地进行覆土整治及结合当地土壤、气候等实际情况,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喜阴低矮的植被,确保喜阴低矮植物作物的存活率,减少土地裸露时间。通过加强经济作物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充分利用土地**,增加经济收入,同时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光伏区太阳能电池板下方已部分种植生姜、芦笋等作物,进行植被恢复播撒草籽等措施,未改变此部分土地性质。施工期及运营期未猎捕、杀害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项目施工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光伏组件、塔基基础施工仅对基础占地处进行开挖、浇筑和及时回填,电缆敷设开挖后及时回填,也减少了对土地的扰动和水土流失。据现场调查,施工临时占地均已基本恢复建设前水平,水保正在开展验收。 |
| 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2025年5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522****025046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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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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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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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施工区域界限,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与回填,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剥离表土设置临时挡护、临时排水措施;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土料设临时堆土场,周边布设排水沟并对土料进行临时挡护,设置临时排水措施;道路两侧加强绿化种植;施工期间堆放材料、施工器械碾压和人为踩踏造成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破坏的区域,施工结束后对该区域进行种草恢复植被;施工单位需规划设计合理的施工道路路径,施工车辆应严格按规定行车路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便**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 2、项目区植物主要是以耐干旱的灌木与禾草类为主,没有较珍稀的植物和古树,项目建设对当地植被的总体影响并不大。本项目临时工程植被恢复选取当地特征草类植被进行种植,恢复项目因施工破坏的生态环境,光伏场区在光伏板块安装好后应立即进行农作物的种植,实现农光互补。 3、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鸟类乱捕乱杀。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在认真做好施工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对动物栖息地很好保护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制教育。采用广播、电视、墙报和黑板报、张贴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及附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的知识及保护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有效控制其他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使当地的居民能够自觉地保护当地的重点保护动物。 4、施工活动集中在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范围;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和动物繁殖期,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施工期间禁止直接对草地排放废水、废渣;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护坡、拦挡、堡坎等水利设施;施工期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施工前,应当制定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案;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对项目区域内公益林、天然林采取避让的方式布置光伏板,不改变林地性质。 5、施工前对直埋电缆线路开挖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堆放在作业场地旁边平缓处和电缆沟一侧,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施工完后进行土地整治,将前期剥离的表土回覆,全面撒播草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点和开挖沟槽边坡,采取排水措施,在临时堆放点的周围用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表土堆放区顶部用塑料薄膜覆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表土,做好表土的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办公厅******厅省农委**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中的相关要求,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 6、道路应选择原有机耕道路或空旷、地表植被稀少的地段。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的土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渣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有效减小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弃渣场进行弃料作业,严禁道路施工时随意就地倾倒渣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渣土并对边坡植被进行恢复;结合现场情况,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化道路及线路布设,尽量利用已有道路,**路段避开陡坡和植被较好路段,尽量减少损坏地表面积、水土流失量及土石方挖填量,必须开挖道路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砍伐,对有移植条件的树木要进行移植,并对道路边坡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的破坏。做好场内公路、施工生产设施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针对场内施工公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 7、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等临时设施,升压站建设完成时应及时对升压站绿化区进行绿化;所有污水处理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0cm,种植草种;对施工期用于工棚、施工便道等临时占用的荒草地,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予以全部绿化;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需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 8、为避免项目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产生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现场附近和运输道路沿途,施工期分别在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之间分别安装防尘网,减小施工扬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影响;2)施工期间及时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影响;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规划设计合理的施工道路路径,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施工车辆应严格按规定行车路线通行;4)禁止在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区域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本项目临时施工营地设置于8号地块东侧,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施工期废水不会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等区域;5)项目区域内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设置于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防止施工期废水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造成影响;6)施工期固废及时清理,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等区域内倾倒;7)施工期间不可避免的造成项目区域内的土壤扰动,将不可避免的造成少量水土流失,项目需严格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以及植被恢复措施;边坡周边设置地表截、排水沟,防止项目区雨水流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等区域内;8)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在边坡周边设置地表截、排水沟,避免施工区雨水流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内,防止植被与土壤受到冲刷,造成水土流失;9)施工区应预留5m作为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然林的缓冲地,减少施工扬尘对其影响;10)施工期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11)项目区域内公益林、天然林采取避让的方式布置光伏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验收阶段已基本恢复场区植被,临时用地进行覆土整治及结合当地土壤、气候等实际情况,种植适合当地生长的喜阴低矮的植被,确保喜阴低矮植物作物的存活率,减少土地裸露时间。通过加强经济作物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生长态势,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充分利用土地**,增加经济收入,同时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光伏区太阳能电池板下方已部分种植生姜、芦笋等作物,进行植被恢复播撒草籽等措施,未改变此部分土地性质。施工期及运营期未猎捕、杀害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项目施工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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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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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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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