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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4MACWY9XN61 | 建设单位法人:赵永海 |
| 曲铁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工业集中区高铁以北**市赛****公司院内 |
| **市凯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4.885000 纬度: 43.530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3 |
| 长环建(表)〔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4MACWY9XN6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4MACWY9XN61 | 验收监测单位:**康达****公司 |
| 913********077258K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80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拆解报废汽车1万辆,其中小型车5000辆、大中型车3000辆、新能源车2000辆(包括混动型车1000辆以及纯电动车1000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拆解报废汽车1万辆,其中小型车5000辆、大中型车3000辆、新能源车2000辆(包括混动型车1000辆以及纯电动车1000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的拆解流程主要包括入厂检查登记、报废车预处理、报废车拆卸和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处置,本项目仅涉及到汽车的拆解,各类部件基本上不进行进一步的拆分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的拆解流程主要包括入厂检查登记、报废车预处理、报废车拆卸和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处置,本项目仅涉及到汽车的拆解,各类部件基本上不进行进一步的拆分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治理措施: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治理措施:①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拆解预处理、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2个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破损电池储存区产生的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经集气收集+防酸滤铅网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固废治理措施: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由尼龙织布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废钢铁外售利用;其他废物(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废旧轮胎、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废旧玻璃、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轻质物质)可利用的进行外卖,其他委托环卫部门代为处置;废空调制冷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动力蓄电池由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回收利用或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收****收购站;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括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等),废电路板、**废物、有毒有害部件、废油脂及含油污的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商贸有限公司处置;废铅蓄电池如有破损,暂存于破损电瓶储存区,及时处理,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电池贮存间,由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回收利用或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治理措施: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治理措施:①精拆、等离子切割、打包、压块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拆解预处理、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2个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破损电池储存区产生的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经集气收集+防酸滤铅网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固废治理措施: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由尼龙织布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废钢铁外售利用;其他废物(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废旧轮胎、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废旧玻璃、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轻质物质)可利用的进行外卖,其他委托环卫部门代为处置;废空调制冷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动力蓄电池由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回收利用或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收****收购站;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括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等),废电路板、**废物、有毒有害部件、废油脂及含油污的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商贸有限公司处置;废铅蓄电池如有破损,暂存于破损电瓶储存区,及时处理,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电池贮存间,由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回收利用或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及废水收集系统。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已建设1座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池,1座容积为20m3的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及废水收集池池底及池壁均采取重点防渗处理,车间内地面清洗废水经导流沟收集后,排入场外废水收集池,厂区周边设置排水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69 | 0 | 0 | 0 | 0.069 | 0.0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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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96 | 0 | 0 | 0 | 0.096 | 0.096 | / |
| 1 | 隔油+絮凝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根据现场调查,地面清洗废水采取“隔油+絮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厂区总排水口的pH值在7.2-7.6之间、COD最大排放浓度为144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15.8mg/L、SS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7.35mg、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为0.25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
| 1 | 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活性炭、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根据现场调查,精拆、切割、液压剪切、打包产生的颗粒物(G1)经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预处理废油抽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G2)由拆解车间预处理区操作平台上方的2个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2#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若拆解过程发生蓄电池破损,破损铅蓄电池贮存区产生的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经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颗粒物进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34mg/m3,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1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120mg/m3、3.5kg/h); 非甲烷总烃进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0.1mg/m3,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5.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120mg/m3、10kg/h); 硫酸雾进口及出口排放浓度均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5kg/h(按检出限50%计算),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45mg/m3、1.5kg/h); 铅进口及出口排放浓度均未检出、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02kg/h(按检出限50%计算),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0.7mg/m3、0.004kg/h); 项目废气排放标准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车间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
| 2 | 全封闭式车间、自然沉降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根据现场调查,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等无组织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24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0.27mg/m3、硫酸雾及铅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硫酸雾:1.2mg/m3、铅及其化合物:0.006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0.27mg/m3,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 |
| 1 | 选购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根据调查,验收期间产噪来源主要为引爆机、切割机、空压机、气扳机、剪切线设备,现状监测期间,产噪设备正处于运行状态。通过选购低噪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设备底部安装基础减震,及时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进行降噪,再加之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本次验收四周厂界外1m处噪声范围为昼间:49~54dB(A),夜间:39~41dB(A),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及废水收集系统。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厂区已建设1座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池,1座容积为20m3的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及废水收集池池底及池壁均采取重点防渗处理,车间内地面清洗废水经导流沟收集后,排入场外废水收集池,厂区周边设置排水沟 |
| 1 | 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由尼龙织布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废钢铁外售利用;其他废物(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废旧轮胎、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废旧玻璃、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轻质物质)可利用的进行外卖,其他委托环卫部门代为处置;废空调制冷剂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动力蓄电池由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回收利用或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收****收购站;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包括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等),废电路板、**废物、有毒有害部件、废油脂及含油污的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商贸有限公司处置;废铅蓄电池如有破损,暂存于破损电瓶储存区,及时处理,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电池贮存间,由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回收利用或处置 |
| 1 | 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厂区已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企业已于2025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3月6日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220381-2025-015-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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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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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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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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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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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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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