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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告字〔2025〕6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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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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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詹家镇2024ZJZ-03地块(位于**县詹家镇詹家村,詹市一路以东,市一路以南) |
831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0-1.2 |
≤40% |
≥25% |
70年 |
2189 |
437.8 |
| 备注 |
1.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2.****住建局出具的****发改局出具的人防设施建设要求。 3.其他要****人民政府、****政府、****政府出具的《关于詹家镇2024ZJZ-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附带存量碳汇产品的定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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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竞得人必须在**县境内注册成立****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新公司须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拍卖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申请人******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本次拍卖出让相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3日9:00至2026年1月19日16:00,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6:00。标书代写
**县詹家镇2024ZJZ-03地块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开发利用科(**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原国土局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70-****081)。
电话咨询:0570-****260 规划 0570-****277 建设 0570-****081 土地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0571-****769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地块出让附带存量碳汇产品,该部分存量碳汇产品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零陆拾捌元肆角(¥195068.4)。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时,须一并受让碳汇产品权益。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将碳汇产品权益价款195068.4元一次性汇入所涉乡镇账户。若竞得人未按上述约定期限支付碳汇权益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款项的0.3‰标准向相关乡镇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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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