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输气管道30#阀室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股
邮编:423300
联系电话:0735-****8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油麻镇土桥村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输气管道30#阀室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县油麻镇土桥村,拟将现有30#阀室改扩建为土桥分输站。项目占地面积10500m2,总投资4904.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土桥分输站拟从现有30#阀室DN300预留口后动火引出气源,经过滤、计量、调压后为下游****公司供气,设计年输量为2.42亿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封闭运输、工地建设围挡、物料堆场覆盖、运输车辆定点清洗等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达标。本项目投运后正常工况下无生产废气产生。非正常工况的废气排放包括天然气无组织泄漏、系统检修、系统超压废气排放,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营运期定期巡检和开展泄漏检测;采用密闭输气和管道泄漏自动检测工艺;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营期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运营期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2)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及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农肥。项目巡检室不设卫生间,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无生产废水产生。 (3)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弃渣处置方式以项目最终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为准,建筑****填埋场处置或外委综合利用,废弃焊头、废零头等一般固废收集后集中处置,废光伏板应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处置单位进行拆解利用或处置,禁止随意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漆渣、废油漆桶、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组织的单位处置。运营期产生的过滤废渣、废液、过滤器滤芯、废润滑油、废蓄电池、清管固废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用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优化设计及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检修作业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2025年12月29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