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罗岗苑利加油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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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扩建项目位于**市罗岗镇罗中村四德桥侧,中心地理坐标(24°25\'10.60"N, 115°37\'52.73"E),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料零售,包括92#、95#汽油和0#柴油。****加油站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SF双层卧室储油区、加油罩棚1F、站房1F、辅助用房1F(办公室、休息室)、洗车房。设计储油规模为50m3柴油储罐1个和30m3汽油储罐1个、20m3汽油储罐1个,共3个储罐。配备1台四枪双油品自吸泵型加油机、1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油气回收型)。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7%。

(二)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0年1月委托****编制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0 年7月20****生态环境局**分局审批,批文号:兴环函[2020]58号。

(三)验收范围

****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兴环函[2020]58号)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项目工程建设过程未出现《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界定的重大变动情形,因此,项目工程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回用于菜地浇灌,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后排放至附近无名小溪;地面清洁以拖地的方式进行,清洁废水经地面自然蒸发,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导流渠收集后排入果林。

(二)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和汽车尾气。本项目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排放的油气再经过大气进一步扩散,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不明显;来往加油站的车辆会产排一定量无组织排放废气,因车辆进出行驶距离短、速度慢,故排放量相对较小。

(三)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主要是加油机及进出车辆等,加油机选用低噪声设备,进出加油车辆禁止鸣笛,声音经过距离衰减及建筑物屏蔽后,声环境可满足厂界标准,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轻微。

(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储油罐油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清理油罐时产生的油罐底泥、铁锈及泥沙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油罐底泥属危险废物,须委托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为地埋式储油罐,油罐区设置隔油墙和配备隔油池、集雨渠等防治设施,项目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小组,并和当地有关化学事故急救部门建立正常的定期联系。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配套有油气回收系统:如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中的液位监控仪、防爆型测漏报警仪。液位监控仪能实时监测油位、水位和温度,还能计算库存、防溢油。防爆型测漏报警仪用于检测可燃或有毒气体泄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限值,回用于菜地浇灌,不外排。

2.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内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东北、西北、东南各噪声检测点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限值,因西南面居民楼共墙,不布设点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储油罐油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废油泥委托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且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会用于菜地浇灌,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至无名小溪,环评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05t/a;氨氮:0.007t/a,根据下表可知: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污染物

本项目洗车废水年总排放量(t/a)

环评申请总量控制指标(t/a)

本项目验收检测平均浓度(mg/L)

本项目验收总量测算(t/a)

COD

459.9

0.05

40.8

0.01876

氨氮

459.9

0.007

0.3

0.000138

污染物年排放量(t/a)= 废水年排放量(万吨/年)× 污染物平均浓度(mg/L) ÷ 100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回用于菜地浇灌,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后排放至附近无名小溪;本项目的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不明显;项目产生噪声可满足厂界标准,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轻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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