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拟作出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泸州-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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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拟****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2-29 11: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9日我局****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062

通信地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

****园区

****

******公司

建设园区配套道路(临港大道,城市主干路,长2186.482米、宽40米;兴源路、桷溪路、回龙路、**路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以及太港路**线),建设园区3#事故应急池(容积5000立方米)。

(****搅拌站、热拌站,所需混凝土均向商砼站购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并安装雾状喷淋装置抑尘,施工原料堆场、土石方临时堆放区用篷布遮盖,并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超载,严格落实遮盖、出场冲洗等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加强道路的清扫,减少扬尘;加强道路周边绿化,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设置操作棚,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噪声敏感目标路段增加施工围挡的高度、安装临时声屏障等减小噪声影响。营运期加强道路周边绿化,降低噪声排放;加强道路管理维护,保障道路路况良好;加强来往车辆管理,在声敏感点路段设置禁鸣标志等减小交通噪声影响。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三)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引至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在施工场界内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暴雨地表径流经排水沟引至沉砂池沉淀后排放。营运期路面径流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长桥石堰;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尽可能避免垃圾、泥土等随雨水管网汇入地表水体;在园区雨水总排口上建立可关闭的应急闸门和转换阀,将道路事故废水转入事故应急池处理,避免污染地表水体。

(四)项目施工弃土转运至临港大道K2+000~K2+300段北侧地块区域,用于该地块回填;建筑垃圾中可回****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建筑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沥青混凝土废料和沥青废液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营运期道路垃圾由环卫工作人员定期清扫、处置。

(五)施工活动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禁止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废水、废渣,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不得在征地范围外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对迹地覆土植树种草,恢复原有地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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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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