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租赁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公司决定对以下三处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及基本情况
| 序号 |
资产名称及位置 |
招租范围 |
面积(约) |
招租底价(年租金) |
竞租保证金 |
| 1 |
原百货大楼1-2楼门面 |
1-2楼全部门面 |
XX ㎡ |
人民币92.8万元 |
人民币8万元 |
| 2 |
原商业大厦1楼门面 |
1-7号门面(分间招租) |
单间XX ㎡ |
1-4号:14.8万元/间/年 5-7号:14.2万元/间/年 |
人民币5万元/间 |
| 3 |
帝豪宾馆整体 |
一楼大厅及二层以上全部(原舂陵酒家范围除外) |
XX ㎡ |
人民币38.8万元 |
人民币5万元 |
| 注: 以上资产具体面积、现状及四至范围以现场勘查为准。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充分踏勘了解,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招租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
|||||
二、 招租期限
本次招租期限为叁年,自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具体事宜届时另行协商。
三、 承租条件与资格
1. 承租对象: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与。
2. 经营范围要求: 承租人经营范围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特别提示:为保障物业整体环境与安全,禁止经营餐饮、夜宵、早点等项目。承租人须依法自行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照,招租人提供必要协助。
3. 装修要求: 承租期内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事先将详细的施工方案、****公司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安全进行任何破坏性改造,并须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固定装修部分原则上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4. 租金与支付:租金按年度计算,先付后用。具体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及物业管理、水电等各项费用。
四、 招租方式及流程
1. 招租方式: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如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在该报价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竞价。
2. 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办公室。
3)所需材料:企业/组织竞租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
4)自然人竞租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须现场填写《竞租报名登记表》。
3. 竞价会安排:
竞价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15:00。
竞价地点:****五楼会议室。
请竞租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准时出席。未到场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4. 保证金处置:
竞租保证金须****银行****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报名时获取),不接受现金。
未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部分抵作首期租金),待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情形后无息退还。
中标后放弃签约,或未按本公告第五条第1款规定签订合同的,其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 特别约定
1. 签约与履约: 确定的中标人须在竞价成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公司签订正式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并按上述规定处理保证金,我公司有权将资产另行处置。
2. 信息发布:本次招租的相关信息、变更通知(如有)等,****公司发布为准。我公司对本次招租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3.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我公司有权对竞租人/承租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其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租条件,有权取消其竞租或承租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 联系方式
招租人:****
地 址:**县珠泉镇人民北路13号****
联系人:李义铭
咨询电话:180****8175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