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202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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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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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开发区文景路128号圣朗国际B座1层、5层 1,196,600.00元 93.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专用车辆 执法执勤车辆 金龙牌等 XMQ5170XYBD等 1.00(批) 1,196,600.00 1,196,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峰波(采购人代表)、肖军、汪尧武、任文龙、赵婉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执法执勤车辆 1.716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高新自贸区支行

账号:610********700001164

请中标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一副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存储)用于备案。

注: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文件(备案用)应当从专用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补充和修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街2366号

联系方式:029-****0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座14层1406-6室

联系方式:029-****2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维娜

电话:029-****2499

****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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