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云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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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2-29 15:45 来源:****环境局 浏览:9次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屠宰15.1****屠宰场改造提升项目

**省**市**爱华镇毛家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0°8′57.833″,北纬24°27′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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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9368.45平方米,在原有厂房北侧**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红白脏处理间、分割车间、冷库、工作准备区和办公生活区等,****处理站规模,新增废弃物暂存间、无害化暂存间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环保设施。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红白脏处理间、分割车间、冷库、工作准备区和办公生活区建好后,原待宰车间和屠宰车间清空用作杂物堆放仓库。本项目仅进行屠宰及肉类分割,不涉及肉类深加工。

下载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报告书》提出项目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施工期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脱毛采用刨毛机,烫毛后湿式刨毛,无脱毛废气产生。猪毛经带盖收集桶收集后当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长期暂存,无恶臭废气产生。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待宰圈(含隔离圈)、屠宰加工车间、废弃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待宰间、屠宰车间、废弃物暂存间恶臭:对待宰间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干清法),干清后对地面进行冲洗,粪便和肠胃内容物用带盖专用收集桶收集,并喷洒除臭剂。胃肠内容物、碎肉等日产日清,每日及时清洗地面。项目待宰间、屠宰车间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在待宰间、屠宰车间的顶部设置集气装置,整体负压换气,对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并设置送风装置,收集到的恶臭气体采用引风机引至“二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内置防水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隔油池、调节池、污泥池为地埋密闭式,****处理站厌氧池、好氧池处理单元为密闭式,配备恶臭集中收集设施,并在排气口安装小型除臭装置(活性炭吸附箱),恶臭经排气口引至地面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报告书》预测,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昼间和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东昼间和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项目厂区外20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3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屠宰废水、尿液、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检疫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初期雨水等。

《报告书》提出,设置1个容积为5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初期雨水沉淀预处理,1个3m3的化粪池用于预处理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与其余废水****处理站处理。综****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粪便、胃肠容物、碎肉、碎骨由****清运用于生产有机肥;病死猪及检疫不合格品委托**沧******公司(******处理中心)处置;猪毛、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包装固废、废胶皮手套集****收购站;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废活性炭和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维修保养单位定期更换,回收带走;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检验废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建设时地面及裙角应铺设2mm**度聚乙烯防渗层或涂刷环氧树脂漆,使防渗系数能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站、废弃物暂存间、无害化暂存间、化学品存放间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冷库、检疫室、消毒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准备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处理站下游25m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其他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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