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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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园区**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园区****改革局****园区**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绿发改审批字[202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同时拟申请国家相关政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园区**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园区**镇;

2.3 建设规模:对宜居家园等9个小区进行管线综合改造。包含改造雨水管线32100米;改造污水管线52800米;改造给水管线38140米;改造供热管线13560米。道路恢复3415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等设计工作;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出具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2.6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5;

2.8 项目总投资:312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注: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必须是中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条件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3.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6日16时00分,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标书代写6年01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2本项目****政务中心二楼 211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6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

联系人:王宏图

联系方式:0431-****29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会展大街与****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史双双、刘畅

联系电话:0431-****0102

****管理部门:长****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9829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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