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有色金属强化冶金新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昆明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五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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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审批《有色金属强化冶****实验室****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9 15:34:14

****环境局拟审批《有色金属强化冶****实验室****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有色金属强化冶****实验室****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色金属强化冶****实验室****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二环西路625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0′6.074″,北纬25°4′11.464″。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拟对位于**市**区二环西路625****园区****园区科技大楼、****中心、****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有色金属强化冶****实验室****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1857.7m2,拟将原科技大楼改造为办公楼,****中心改造为研发楼进行有色冶金工艺技术研究试验,****中心改造为质检楼进行矿山相关研究试验及专业质检工作,同时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6886万元,环保投资89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粉尘废气。主要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施工时适时洒水抑尘,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建筑材料等物料采用封闭运输减小施工废气影响。

(二)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少量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第**质净化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三)噪声:噪声源主要包括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装修设备噪声、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周边敏感目标,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严格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关规定控制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产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内研发楼、质检楼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经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

项目共设置10根21.8m高的排气筒分别排放研发楼废气和质检楼废气,质检楼各类废气通过通风橱/排风罩等集气设施收集后,根据不同废气类型分别由质检楼配套建设的3套脉冲滤筒过滤除尘器、9套喷淋塔(两级喷淋+除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后,通过4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DA003、DA004)达标排放。研发楼各类废气通过通风橱/排风罩等集气设施收集后,根据不同废气类型分别由研发楼配套的6套脉冲滤筒过滤除尘器、5套喷淋塔(两级喷淋+除雾)处理后,通过6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达标排放。DA001至DA010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味、食堂油烟以及未有效收集的各类实验废气。

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0.4mg/m3、氮氧化物≤0.12mg/m3、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4.0mg/m3、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氟化物≤0.02mg/m3、铅及其化合物≤0.006mg/m3、镉及其化合物≤0.04mg/m3、汞及其化合物≤0.0012mg/m3,污水处理站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即硫化氢排放浓度≤0.06mg/m3,氨排放浓度≤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食堂油烟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研发楼实验废水、质检楼实验废水、废气洗涤塔定期排放的喷淋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

研发楼和质检楼实验废水中实验废液及实验仪器、器皿的前**清洗废水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第**质净化厂处理。研发楼、质检楼实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废气洗涤塔****实验室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工艺为初级过滤+pH预调节+金属絮凝沉淀+污泥浓缩压滤+三效蒸发,经蒸发后的废水中水分以蒸汽形式冷凝后形成蒸汽冷凝水,蒸汽冷凝水基本不含原水污染物,能回用于项目内绿化,不外排。

(三)地下水:非正常情况下,实验室废液渗漏,可能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四)土壤:非正常情况下,实验室废液渗漏,可能会对土壤产生影响。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五)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水泵、风机噪声等影响。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通过预测西厂界昼间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A),其余厂界昼间噪声值可以达到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不运营。声环境敏感目标黄土坡北村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六)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其他固废等。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池废油、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保存期限的送检留样等废矿样、破损耗材或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一般包装废弃物、合金研究废料、浮选实验废渣、非常规实验废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滤芯由更换厂家回收;待属性鉴别的固废未经鉴别认定前,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经鉴别后若属于一般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与其他危险废物一起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管理及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七)环境风险:项目涉及主要风险物质为盐酸、硝酸、硫酸等。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储存各种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设置防火设施;****处理站配套建设事故收集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有色金属强化冶****实验室****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Email: ****@163.com

电话/传真:0871-****2196

通信地址:**市**区人民中路66****环境局**分局

邮编:650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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