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水泵、耐热钢铸件项目

审批
江苏-泰州-兴化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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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81MA1MGXNB2C孙月书
张俊**省**市**市
**省**市**市兴东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0吨水泵、耐热钢铸件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市 ******市
经度:119.892500 纬度: 32.980000****环境局
2025-07-04
泰环审(**)〔2025〕135号****1281MA1MGXNB2C001U
800
50****
****1281MA1MGXNB2C****
****1281MA1MGXNB2C**森力****公司
****0111MA7HCFAA7F2025-10-01
2025-11-012025-12-31
2025-10-15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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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依据《报告表》结论和相关环保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风险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注册地址为位于**市**市**镇工业集中区。企业为了市场需要,利用现有厂房,拟投资800万元,购置中频炉、消失模砂处理、变压器、抛丸机、钻床、布袋除尘器、活性炭过滤器、手持光谱、炉前碳硅仪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实现年产2000吨水泵、耐热钢铸件的生产规模。 公司未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及改变建设内容。公司已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护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依据《报告表》结论和相关环保要求,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风险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进行建设。****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注册地址为位于**市**市**镇工业集中区。企业为了市场需要,利用现有厂房,拟投资800万元,购置中频炉、消失模砂处理、变压器、抛丸机、钻床、布袋除尘器、活性炭过滤器、手持光谱、炉前碳硅仪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实现年产2000吨水泵、耐热钢铸件的生产规模。 公司未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及改变建设内容。公司已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护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你单位须按《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 2.加强生产管理,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达标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达标排放;填砂、落砂、砂处理、混砂、切割、打磨、抛丸、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达标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熔化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浇注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消失模砂处理设备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切割打磨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加强生产管理,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达标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和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达标排放;填砂、落砂、砂处理、混砂、切割、打磨、抛丸、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达标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熔化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浇注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消失模砂处理设备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切割打磨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同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采取有效减震降噪措施,并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的要求做好贮存,落实利用及处置工作;危险废物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生态环境厅网站中**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App)完成申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牌。本项目设排气简3个;雨水排放口1个;生活污水接管口1个。 6.总量初步核定为: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393t/a,非甲烷总烃≤0.086t/a;生产废水、固废零排放。 7.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循环经济理念。不得新上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和产品。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内部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规定主动履行安全相关手续,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申请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项目环保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并按规定办理竣工环保验收。3.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减震降噪措施,并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贮存、利用及处置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环保管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及相应标识牌。本项目设置1个雨水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3个15米高排气筒。 6.本次项目,根据检测结果并核算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总量,污染物总量未突破环评中核算的总量。 7.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循环经济理念。不上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和产品。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四。****政府规范进行报批审批建设等手续。 五。企业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1281MA1MGXNB2C001U。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360 180 0 0 0 540 180
0.018 0.009 0 0 0 0.027 0.009
0.0018 0.0009 0 0 0 0.003 0.001
0.0002 0.0001 0 0 0 0 0
0 0.003 0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393 0 0 0 0.393 0.393 /
0 0.086 0 0 0 0.086 0.08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工业园****处理厂纳管标准(各标准取严) 已建设 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已建设 达标
2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已建设 达标
3 自带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已建设 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已建设 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的要求做好贮存,落实利用及处置工作;危险废物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等文件要求,并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生态环境厅网站中**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App)完成申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的贮存、利用及处置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环保管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7.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循环经济理念。不得新上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和产品。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内部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规定主动履行安全相关手续,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循环经济理念。不上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和产品。加强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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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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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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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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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