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管理局勘验评审服务科周伟、李梦鸽。
联系电话:0952-****797
通讯地址:**市政务大厅二楼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县红乐100MW/200MWh****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输变电工程 | **市**县红崖子乡 | **** | **锦****公司 | **县红乐100MW/200MWh****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及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位于**市**县红崖子乡,总占地面积0.92hm2,其中永久占地0.04hm2,临时占地0.88hm2。本项目**输变线路全长1.2km,其中1×0.95km单回路架空,1×0.25km单回路地下电缆,电压等级为110kV。预设铁塔6基,除永乐220kV变电站出线第一基采用双回路铁塔,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双回路铁塔为永乐220kV变电站预留1回出线。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占总投资的11.1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电磁污染防治。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电缆段设置施工围挡,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临时土方、施工材料等临时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电站区施工营地设置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地下电缆拉管段、顶管段施工时,产生泥浆水经防渗泥浆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制要求。 运营期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控制导线对地高度,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输电线路沿线噪声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塔基基础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塔基周围培土,地下电缆段开挖的土方全部回填,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化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集中****政府指定地点;废包装物、****回收站综合利用;干化泥浆用于施工区域场地平整;生活垃圾依托储能区临时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临时施工场地布置在植被较少的区域,施工前对草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存放,用于临时占地植被恢复;临时占用沙地区域采用草方格等防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作业工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草地区域进行土地清理、整治、表土回覆、撒播种草等进行植被恢复。 六、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
| 2 | **交投**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市**县红崖子乡 | 宁****公司 | ****设计院****公司 | **交投**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由**交投**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项目代码:2508-640221-60-01-868889)、**交投**市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曙光变220kV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508-640221-60-01-194824)组成,本项目位于**市**县红崖子乡,总占地面积6.4227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9304hm2,临时占地面积4.4923hm2。本项目建设220kV升压站1座,设置生产区、生活区和进场道路;**架空线路5.451km,其中单回路5.072km,**杆塔17基,其中双回路耐张塔2基,单回路直线塔9基,单回路耐张塔6基。双回路(单侧挂线)0.379km。**线路起自本次**升压站,终止于曙光220kV变电站。220kV****中心坐标为东经106°53′34.351″、北纬38°57′3.811″;220kV输电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06°53′30.735″、北纬38°57′3.797″,终点坐标为东经106°51′42.781″、北纬38°56′16.231″。 项目总投资17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总投资的0.7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电磁污染防治。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临时土方、施工材料等临时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临时钢化玻璃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处理站处置;塔基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塔基施工设置隔声围挡。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制要求。 运营期升压站站址四周建设围墙,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控制导线对地高度,加强升压站、输电线路监督管理,升压站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输电线路沿线噪声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施工开挖土方主要用于场地和道路平整及基础、沟槽回填,多余土方拉运至80万千瓦光伏厂区,用于光伏区填方使用;建筑垃圾**化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集中****政府指定地点;废包装材料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居住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 运营期升压站主变压器下方设事故油坑,站内**1座容积66m3的事故油池,主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排油或漏油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更换后的报废免维护蓄电池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管理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23号令)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升压站、塔基施工区设置施工围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道路宽度严格控制在3m范围内,牵张场、临时材料堆放场等应靠近现有道路。施工作业区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存放并做好苫盖,施工区周边、便道两侧设置高度1.5-2m的防风抑沙障,临时占用沙地区域采用草方格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六、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
| 3 | **区红果子镇残疾人1056平方米康养楼建设项目 | **市红果子镇红礼西街42号 | ****医院 | 宁环正评(**)****公司 | **区红果子镇残疾人1056平方米康养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640205-23-01-673836)位于**市红果子镇红礼西街42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2′42.351″,北纬39°07′46.103″。本项目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1056平方米的康养楼,设置康复室25间,办公室4间,治疗室和抢救室各1间,活动大厅3间,共设置床位数70张。目前,本项目康养楼已建设完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的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由烟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室外排放。油烟废气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康养楼患者医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一同排入处理能力为60m3/d的化粪池(处理工艺为“化粪池+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风系统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设备机房内,厂界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废药品、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15m2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处置;生活垃圾、其他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