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我局就**市**区首开“1托4”**村改造三间房地块安置房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及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52条,经归纳梳理主要涉及建筑间距、公服配套、与周边建筑影响、保留建筑改造、周边道路建设时序等6个方面的意见,我局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相关意见进行采信,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关于**住宅楼与保留住宅楼间距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建筑间距符合《**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中关于板式居住建筑间距系数要求控制,并对周围现状居住建筑的**情况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按照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及待建建筑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关于**小区相关公共服务配套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项目配套设施充分考虑**建筑以及保留建筑的居民生活便捷性改善要求,严格按照《**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的相关要求执行,本项目配套建设地下车库、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中心、****服务站、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小型商服等便民配套设施,补足社区生活便利性短板,设置共享活动场地、共享小区绿****社区居住环境。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关于北侧毗邻用地****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北侧毗邻用地为北****集团****公司接收的非经营性资产,有关建筑退线我单位已取得相邻产权单位同意意见。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4、关于保留建筑改造提升及市政供水的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根据首开“1托4”**村改造项目腾退方案,三间房地块内**12号西大院内1至5号楼、院内**、南北宿舍楼为2000年前建设的建筑予以腾退拆除,其中6.8.9号住宅楼建成于2004年左右,尚在合理使用寿命内予以保留。关于保留建筑环境提升方面,一是我单位将保留建筑纳入整体项目规划范围统筹核算,并补充公服设施短板。二是我单位积极推动**路供水管线的建设手续,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成市政供水接入工作,可供周边居民使用。通过上述方式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及生活条件。此外居民提到的保留建筑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加装电梯等意见,需按照**市城市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相关政策执行,我单位后续将积极配合产权主体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意见:有关保留建筑改造事宜不在本次公示范围,以产权单位意见为准。
5、关于周边道路建设时序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随三间房项目建设我单位将同步实施规划**侯南路、规划**侯中路、规划**侯北路东段以及规划**侯西路中段,项目建成后可较大提升交通通行能力。通往广渠路辅路的规划**侯西**段非我单位权属,不在我单位实施范围内。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规划**侯西**段建设时序问题不在本次公示范围,具体建设时序以交通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6、关于施工期间影响的意见
建设单位回复意见:目前项目现场正在开展土护降工程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声环境质量标准》,施工过程均符合相关标准。我单位已考虑施工期间对保留住宅的影响,已完成相关保留区域的改造工程,包含临时加高围挡、路面硬化、临时出入口设置、门禁停车管理等相关措施,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待项目开展主体工程建设时,依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影响补偿方案。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管理问题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有关噪声、尘土等事宜以环保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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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