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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长上发改审字〔2025〕144号 | 发文时间:2025-12-29 |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省道S326**市**区段集中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2025-12-29 |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及《省道S326**市**区段集中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和****公司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省城市规****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省道S326**市**区段集中整治工程。
三、项目码:2512-140404-89-01-847452。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地址:省道S326**市**区段K5+440—K7+000处,全长1.56km。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省道S326**市**区段现有长势不佳、老化稀松单一的苗木进行更换,对绿化两侧道牙石进行更换,全长1.56km。具体更换苗木为白皮松17株、白蜡164株、低杆金叶白蜡503株、绚丽**324株、金叶榆篱4147㎡、麦冬草4161㎡、草坪120㎡,更换立道牙石、平道牙石各5768m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9.9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建设费用32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5万元,预备费22.31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区财政资金解决。
八、建设期:7个月。
九、项目主要支撑文件:****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9月26日)。
十、该项目年综合能耗消费量0.12tce。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为年综合能耗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十一、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事项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十二、******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望接文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项目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规定,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政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附件:**区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和不招投标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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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