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提升行业决策科学化、监管专业化、服务精准化水平,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组建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组建专家库,汇聚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等领域专业人才,为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标准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应急处置救援、职称评审考核、重大项目论证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专业服务,助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征集范围与专业领域
(一)征集范围
面向榆****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公开征集具备深厚专业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涵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退休资深专家(退休不超过5年)及行业领军人才。
(二)专业领域分类
道路运输领域:包括道路客货运输管理、运输企业安全体系建设、车辆船舶技术保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运输市场监管等方向。
城市客运领域:涵盖城市公交管理、出租车与网约车监管、客运枢纽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向。
水运领域:包含海事管理、航政执法、船舶检验、危险货物作业监管、水上污染防治、水上客运服务等方向。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桥隧工程、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风险监测、隐患排查等方向。覆盖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管、危大工程审查、科研技术创新等方向。
综合管理领域:包括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研究、应急管理、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等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熟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行业动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胜任专家职责。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非行政管理人员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现场调研、评审论证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业务能力突出的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业通报批评,不在处分影响期内。
(二)优先条件
1.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科研课题或标准制定工作者。
2.具有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重大隐患排查等实战经验者。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行业表彰或科技奖励者。
4.在基层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实务型人才。
5.在省市交通运输领域专家库内。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
申报人需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并附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
《专家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本人签字);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推荐与报送
1.单位推荐: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后出具推荐意见,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扫描件)统一报送;
2.个人自荐:退休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可直接申报,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推荐人意见(推荐人需为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
报送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报送方式:纸质材料邮寄至****(地址:**县宋家川街道**街155号县政府大楼211办公室 收件人:贺东奥 联系电话:151****2428);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专家入库申报+姓名+专业领域+联系电话”。(邮箱:****@qq.com)
(三)审核与公示
1.资格初审: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查资质条件及材料真实性;
2.专业评审:组建审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专业能力评审;
3.公示公告:对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家库并颁发聘用证书。
五、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与行业政策咨询、项目评审、技术指导等活动,享有知情权和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权;
2.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和交通补助;
3.优先获取行业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资料及培训信息;
自愿退出专家库的权利。
(二)义务
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结果负责,主动执行回避制度;
保守工作秘密,不泄露评审过程、未公开结果及涉密信息;
每年参与专家服务不少于2次,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及时更新个人信息,若不再符合入库条件需主动告知管理单位。
六、动态管理
专家库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聘用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需重新申请复核备案;
建立专家履职考核机制,对考核优秀的专家予以通报表扬,优先安排参与重要工作;
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出库并通报所在单位:
(1)违反工作纪律或诚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
(2)调离相关专业岗位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职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拒绝参与专家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入库资格;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注意留存原件;
公告未尽事宜可查阅官方网站或致电咨询。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专家诚信承诺书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