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城南街办岳家辛家庄村路1号土地和房产3年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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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南街办岳家辛庄村路1号土地和房产3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南街办岳家辛庄村路1号土地和房产3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县城南街办岳家辛庄村路1号土地和房产3年使用权租赁,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1367.13平方米,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0213.90平方米,挂牌(竞价)起始价174000元/3年(58000元/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加价幅度300元/次或其整数倍。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登录****网站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县城南街办岳家辛庄村路1号土地和房产3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承租方应在****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1月6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意向承租方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2026年1月5日、6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李玉华 166****6956。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6年1月7日上午09:3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网、齐鲁晚报

九、重要声明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拍卖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次出租标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至中祈****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拍卖佣金;(2)接出租方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第一年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租赁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交还出租方。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如对标的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将租赁房屋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8、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费及拍卖佣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9、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已缴纳的租赁费及拍卖佣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0、承租方须交纳标的履约保证金5000元,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1、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6****3296 赵经理

中祈****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最终)**县城南街办岳家辛庄村路1号土地和房产3年使用权租赁项目竞价文件.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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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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