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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办公厅印发的《**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琼府办函〔2019〕458号)有关要求,省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平台对我区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
一、调查时间
2025年12月24日—30日期间。
二、调查内容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行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共享等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内涵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
包括被调查县所在地的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四、调查方式
调查问卷分A卷(调查学生家长)、B****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群众)和C卷(调查校长、教职员工)。
调查对象通过手机扫描“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进入问卷填答,每名调查对象只能参与1次调查,提交后不能进行修改。
五、填报要求
1.在调查时限内填报。
2.认真按问卷题目要求填答,弘扬正能量,客观积极正面评价我区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
3.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