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工布**镇希望路西侧、****侧。
2.宗地规划要求:1.2<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m。 3.建筑退让:建筑后退东、西侧用地界线不小于1米,北侧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南侧后退市政道路不小于3米。 4.建筑间距:满足卫生、**、安全防火、紧急疏散、环保、工程管线和文物保护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道路交通:沿地块南侧市政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距离西侧道路交叉口不小于30米,出入口距离东侧道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按照0.3个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停车位,依据建筑物实际功能与建筑规模布局。 6.公共安全:满足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7.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工布******草原局提供的规划设计通知书中的内容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符合**市产业发展导向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2.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在工布**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围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行为及法律另有规定的自然人、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3.本次拍卖由工布******草原局、****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拍卖交易设有保留底价,以价高者得且达到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为买受人。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拍卖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三)拍卖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出价者。有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录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竞价,拍卖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竞价大厅最高出价且超过拍卖保留底价的竞买人将自动成交成为买受人。 (四)本次线上拍卖交易网址:ggzy.****.cn。 五、公告时间及拍卖时间 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至2026年1月18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6年1月18日18时30分前索取拍卖出让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2.竞价时间:2026年1月19日12时00分,限时竞价5分钟。 六、资格确认 1.经工布******草原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2.缴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1月18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工布******草原局 开户行:****银行****公司工布**县支行 账 号:257********009284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上须备注:工自林2025-03号土地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出让金,未竞得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4.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之内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双方按规定另行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5.出让地块未做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7.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8.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规则及须知。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买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买受人竞得资格,将出让宗地无偿收回,买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工布******草原局 0894-****891 **** 181****3337 ****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