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北门沟段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

审批
四川-广元-苍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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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5-12-29

项目名称 **县北门沟段排水防涝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陵江镇 占地面积(平方米) 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亮
联系人 *亮 联系电话 157****1128
项目投资(万元) 6500 环保投资(万元) 1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3-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雨水主管网7公里,雨水支管网12公里,排水箱涵1公里,整治排洪沟2公里,新增应急抽水设备3台,配套布设物联感知设备63套。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其它措施:
Ⅰ、妥善进行施工调度,做到集中施工、快速施工、避免施工现场大范围、长时间的产生扬尘。设置散装材料临时仓库或对散装建材经行遮盖。 Ⅱ、采用文明施工方法。严格现场管理,装卸河沙、水泥、卵碎石等建材时,要采取封闭运输措施。对进出场车辆进行清洗,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同时禁止从高处抛洒建筑垃圾,引起扬尘扩散污染和影响环境。注意保持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清洁,做到文明施工。 Ⅲ、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场,施工现场道路要指定专人定期洒水。 Ⅳ、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生活污水
其它措施:
其它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泥浆水、进出场车辆的洗车水、生活废水。此类废水大部分自然蒸发,需对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从施工现场进入下水道的废水排放口,应修建沉沙池,并设置格栅、可以避免其悬浮物流入下水道,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
环保措施:
建筑渣土、废弃的散装建材、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等,对于这些固体废弃物要遵循废物处理**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弃物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生活垃圾经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管网定期清除的垃圾和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环保措施:
Ⅰ、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对其进行减振、隔声处理;Ⅱ、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2011);Ⅲ、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建筑施工工艺上的要求或者确实因特殊的原因必须在夜间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或业主向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夜间施工。同时必须公告附近居民;Ⅳ、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最大限度的采取降噪(隔声)措施。
有环保措施:
(1)在开挖建设中,应尽量避开雨季。(2)管沟开挖位置应尽可能避开道路的绿化带、行道树等植被区。(3)土方施工应采取边挖、边运、边填、边压的方式,避免大量松散土存在而造成水土流失。(4)临时土方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且场地使用后尽快恢复植被。(5)工程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的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6)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距下水道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流入沟渠,减少水土流失对河流的影响。

承诺:**** *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亮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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