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国家、省市对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的管理要求,为保障应急物资高效及时供应,提高**市应急物资数字化管理能力,实现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共享,统一调配,拟实施**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该系统需要提供仓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审批处理服务、移动端适配服务、报表中心展示服务、基础平台服务及平台接口对接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523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国家、省市对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的管理要求,为了保障我市应急物资高效及时供应,实现我市应急物资数字化管理,进而实现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共享,统一调配,需要采购一家第三方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提供仓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审批处理服务、移动端适配服务、报表中心展示服务、基础平台服务及平台接口对接服务等,经过前期调查论证,****市政府各级职能机构专项物资、应急仓库、应急物资、运输**等应急物资相关数据,通过系统将**市及各区县各级职能机构的应急物资管理及调拨等全流程打通,实现全市应急物资通关统配,而上述系统及数据**归****所有,且如果由其他供应商重新开发该平台,则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以及平台**的重复建设,****政府采购节约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此服务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由****提供,因此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活动,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以上单一来源申请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3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乔英贺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西路4号

联系电话:0533-****24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瑞

联系地址:**省**市**区柳泉北路358号齐鲁电商谷D1栋4楼

联系电话:0533-****217

3.财政部门

名称:****财政局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联通路306号

联系电话:0533-****227

六、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9
候选人公示
淄博市应急物资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