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公司 | ||||||||||||||||||||||||||||||||||||||||||||||||||||||||||||
| 发布时间:2025-12-29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5-12-08 09:00:00 | ||||||||||||||||||||||||||||||||||||||||||||||||||||||||||||
| **路项目二工区、**煤储项目、**回**置房项目、德遂**西连接线项目、G217线莎塔公路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审查、开标、价格审核、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公示期从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书面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公示期满后,拟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具体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90天,合同有效期由招标人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双方存在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待纠纷处置完毕,顺延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拟中标人擅自停止供应、要求上调价格或者发生货物质量事故等情况,保证金不再退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汇款或履约保函。拟中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资金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获取。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请联系招标人,没有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中标,按照对应包件的拟中标人排名顺序,拟中标人由该包件的其他投标人替代。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前,请电话咨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是否有排名变化,再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预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免除有效投诉对中标结果的更改。 公告里没有公示的招标项目或包件,本次招标流标。 项 目 名 称:**航空港区**路道路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二工区 地 址:**航空港区**路道路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二工区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周国凯 联系方式:158****9075 项 目 名 称:********公司******基地建设项目部 地 址:**省**市**县回车镇**煤储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吴启民 联系方式:183****1367 项 目 名 称:********公司**市**区**片区回**置房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区铁北道北侧,****延西侧 项目联系人:张静芳 联系方式:151****3766 项 目 名 称:********公司德遂高速公路**西连接线(第一段)项目 地 址:**省**市**市**大道中段****(明塬机械) 项目联系人:郑春亮 联系方式:199****6000 项 目 名 称:********公司G217线**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第ST-4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阿尔塔什村 项目联系人:梁曦 联系方式:186****4177 ********公司 地 址:**省**市**区光华道2号 电 话:176****0770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