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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补齐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市2021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财政局审核上报,现将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实施主体——****农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科技局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公示结****农牧局。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地址:**县鸿茅镇农牧科技办公大楼
监督电话:0474-****488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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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