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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 | [ 发文日期 ]2025-12-29 | |
| 有效 | [ 文 号 ]||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699
传真:0912-****990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 关于******公司** 20万吨/年煤泥烘干生产线及储煤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37号 | 202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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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