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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事业发展基金”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原因:新增核心产品的认定标准
更正内容:
为了避免评审过程中对相同品牌认定存在争议,原竞争性谈判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新增第4点:4.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品目号1-7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凡是列入核心产品范围的,其中任一产品出现相同品牌的,均被认定为一家供应商来计算。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详细报价书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谈判小组将以填写的品牌进行评审。若因供应商未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小组无法对同一品牌事项进行认定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名称:****
地址:**市**县梅城镇**路30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591-****7008
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金谷2号楼802
联系人:张增晖、鄢守麟
联系方式:0591-****0602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