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殡仪馆原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519;通讯地址:****中心一楼22号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殡仪馆原址改扩建项目 | **市**县**镇大张庄村南,261****殡仪馆院内) | **** | **** | ****殡仪馆用地内的所有(危房)约2894.69平方米,按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Ⅱ类馆改扩建,项目用地14012.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463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7556平方米,二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2.05米,层高4.8米,局部悼念厅层高8米;业务保障楼建筑面积2716平方米,局部四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层高3.9米,二层、三层及四层层高均为3.6米,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191平方米,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主要购置6套火化机及配套设施等。信****殡仪馆业务管理系统、互联网+殡葬服务自助便民系统及配套设施。改扩建完成后火化能力最大达到6000具/年。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共设置6台火化机,每台火化机分别安装尾气处理系统,废气采用“急冷+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各自对应的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2台祭品焚烧炉废气共用一套“急冷+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遗物焚烧炉废气经“急冷+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以上祭品焚烧炉和遗物焚烧炉外排废气须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食堂厨房炒作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小型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市2019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秦气防预办【2019】36号)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三)项目遗体清洁排水、解剖设施清洗排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等****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m3/d,设计处理工艺为“进水消毒+调节+厌氧+好氧+MBR膜+砂滤+阳离子交换”),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中相关的道路喷洒、车辆冲洗、绿化标准限值要求后,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喷洒、车辆冲洗、烟气急冷补水。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封闭的车间内,设备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行后遗物、祭品焚****填埋场处理;脱硫****制品厂原料外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外售,废砂填坑铺路。布袋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尾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布袋、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滤布及废紫外灯管、污泥、废油桶,分别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油脂、餐厨垃圾由专门处理单位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1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 无 | 无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