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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3日—2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情况 |
| 南政务(生态)环审〔2025〕78号 | **独立储能项目(200MW/400MWh) | 汇通达(南****公司 | 批复见附件 |
| 南政务(生态)环审〔2025〕79号 | **港六景港区八联联营厂作业区4#-6#泊位新增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项目 | 南****公司 | 批复见附件 |
| 南政务(生态)环审〔2025〕80号 | ****医院迁建6MV医用直线加速器 应用项目 | ****医院 | 批复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270
联系地址:**市**区玉洞大道33号C座四楼A10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