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晟茗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南昌-新建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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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实验室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12-25至2026-01-04,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6040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室项目
**省/**市/高新开发区/艾溪**路269****中心9号楼16层

****
**航大****公司
项目位于****开发区艾溪**路269****中心9号楼16层,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 ′53.700″、北纬28°42′35.678″,用地面积818m2,为**性质,****大学**研究院场地作为项目建设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体工程:预处理区、常规实验室、****实验室、检测分析室; 辅助工程:办公区; 储运工程:药剂室、仓库、常规仪器室、采样设备室、留样间; 公用工程:市政供水、供电、排水系统; 环保工程:**实验室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6.5m2危废暂存间,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研究院现有化粪池。 主要检测项目: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固体废物、噪声等检测。 主要设备: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泰通全自动热解析仪、12管固相萃取装置、搅拌器、超声波清洗机、风机等。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前处理和分析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有机废气、样品前处理粉尘。 无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氯化氢、硫酸雾、氨,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甲醇,通过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一级碱液喷淋处理,由1根4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NOx、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按标准限值严格50%执行,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样品前处理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实验室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醇、NOx、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氨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进行管控。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后实验容器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拖洗废水、高压灭菌冷却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TP、TN。 生活污水、**后实验容器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高压灭菌冷却水一并经总排口排放,出水中pH、CODcr、BOD5、SS、NH3-N、TP、TN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土壤研磨机、土壤筛分机、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80~90dB(A)。 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等措施控制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实验分析废液(HW49)、实验容器清洗废液(HW49)、废活性炭(HW49)、废试剂及废实验药品(HW49)、碱性喷淋装置废液(HW49)、化学品废包装瓶(HW49)、沾染化学试剂的废玻璃器皿和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HW49)、样品过滤渣(HW49)、废弃危废样品(HW49)、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HW49)、废机油及储桶(HW08)等危险废物;研磨设备自带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滤筒、纯水制备废滤芯及反渗透膜、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弃一般样品、未沾染化学试剂破碎玻璃器皿和一次性实验用品等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营运期对实验固废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研磨设备自带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滤筒、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试剂破碎玻璃器皿和一次性实验用品收集后外售;废弃一般样品、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贮存设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贮存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理化性质确定包装形式,做好防渗、防漏、防扬散等环境保护措施。 5.地下水和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做好污染防治,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药剂室、留样间、一般固废间、各实验室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区等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等措施。 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重点防渗,其他区域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防渗技术要求分区防渗。 6.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氨水、硫酸、盐酸、硝酸等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通过配备应急物资,同时加强对危险物质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并制定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防控环境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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