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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周边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 问题1 | 招标文件第23页“项目获奖(4 分)投标人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过安全类荣誉称号或奖项:1、省级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2、国家级的,得 4 分”。 问:监理工作需统筹质量、安全、进度等多方面,仅以“安全类奖项”为评分较为片面。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综合类奖项评审全面严格,且包含对质量、安全、环保等多项实行“一票否决”(详见附件一、二),更能全面反映投标人的整体监理履约能力。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承担的水运工程项目曾获得安全类或综合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1、省级的,得2分;2、国家级的,得4分”。 |
| 回答 | 招标文件P23《项目获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过安全类荣誉称号或奖项: 1、省级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国家级的,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不累计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修改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过安全类或优质类荣誉称号或奖项: 1、省级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国家级的,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不累计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