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124********43156XW | **省**市**区**大道368号 | 86.24(均分制) | ****416元 |
| 服务类 |
| 名称:五环**经七路东地块等6宗地块考古调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五环**经七路东地块(高新区上交大项目)69.57亩,麦楼中沟南同创路东A地块(高新区贲安项目)32.66亩,胜阳大道西****地块(高盛华宇新履带式移动开口转载装置和配套零部件制造项目)40.37亩,胜阳大道西**路东地块(高华****公司专用设备自移机尾项目)8.41亩,汇河**A地块(康基混凝土建材生产迁建项目)31.66亩,欣欣****路东A****医院项目)54.38亩,合计237.05亩,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及《**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服务要求:相应地块的考古调查、勘探。相关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每个项目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取评分制(80分为合格线),如未达到合格线的,验收组提出整改和核减相应经费的意见,由采购人监督落实。 |
杨旭罡、史赛赛、付兴云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16736.24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2.成交日期:2025年12月29日。
3.各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人:胡晴
联系电话:0516-****6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3幢2楼214室
联系人:张野群
联系电话:0516-****3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野群
电话:0516-****393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