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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2MA3MQDE68K | 建设单位法人:穆广辰 |
| 王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工业园宏邦路1号 |
| ****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69-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 **省**市****工业园宏邦路1号 |
| 经度:119.****34005 纬度: 35.****5553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1 |
| 诸环审报告表〔2024〕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2MA3MQDE68K001Q |
| 2025-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57 |
| 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2MA3MQDE68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82MA3NLFBP3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82MA3MPCA72C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_view_556_14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食品添加剂 1、投料:将食盐、白砂糖、味精、磷酸盐、卡拉胶、黄原胶、淀粉、复合调味料、香辛料、食用香精香料等按一定配比投入混料机,少量由于受潮结块的复合调味料、白砂糖使用粉碎机粉碎后再投料。 2、混合:投料到混料机后混合均匀。 3、筛分:用振动筛筛分去除杂质。 4、灌装:用粉末灌装机灌装入桶。 (二)半固体调味品 1、绞肉:用绞肉机将肉类绞碎备用,肉类为冷鲜肉,不解冻。 2、投料:将肉类、水、食盐、白砂糖、味精、黄原胶、淀粉、复合调味料、食用香精香料、香辛料等按一定配比投入混料机。 3、混合:投料到混料机后混合均匀。 4、加温:物料混合好后加入反应罐,反应罐加温到90~98℃,保温30~90min。反应罐加热方式为蒸汽间接加热,蒸汽由蒸汽热源机制备,蒸汽热源机所用纯水由制水设备制备。 5、冷却:加温后进行冷却降温,反应罐中通入自来水间接冷却降温至40℃后出料。冷却水用于设备清洗。 6、均质:冷却后的物料过胶体磨或三级乳化泵进行均质。 7、灌装:用膏体灌装机灌装入桶。 (三)液体调味品 1、投料:将水、食盐、白砂糖、味精、大豆油、香辛料、食用香精香料等投入搅拌罐。 2、混合:投料到搅拌罐后混合均匀。 3、灌装:用液体灌装机灌装入桶。 | 实际建设情况:(一)食品添加剂 1、投料:将食盐、白砂糖、味精、磷酸盐、卡拉胶、黄原胶、淀粉、复合调味料、香辛料、食用香精香料等按一定配比投入混料机,少量由于受潮结块的复合调味料、白砂糖使用粉碎机粉碎后再投料。 2、混合:投料到混料机后混合均匀。 3、筛分:用振动筛筛分去除杂质。 4、灌装:用粉末灌装机灌装入桶。 (二)半固体调味品 1、绞肉:用绞肉机将肉类绞碎备用,肉类为冷鲜肉,不解冻。 2、投料:将肉类、水、食盐、白砂糖、味精、黄原胶、淀粉、复合调味料、食用香精香料、香辛料等按一定配比投入混料机。 3、混合:投料到混料机后混合均匀。 4、加温:物料混合好后加入反应罐,反应罐加温到90~98℃,保温30~90min。反应罐加热方式为蒸汽间接加热,蒸汽由蒸汽热源机制备,蒸汽热源机所用纯水由制水设备制备。 5、冷却:加温后进行冷却降温,反应罐中通入自来水间接冷却降温至40℃后出料。冷却水用于设备清洗。 6、均质:冷却后的物料过胶体磨或三级乳化泵进行均质。 7、灌装:用膏体灌装机灌装入桶。 (三)液体调味品 1、投料:将水、食盐、白砂糖、味精、大豆油、香辛料、食用香精香料等投入搅拌罐。 2、混合:投料到搅拌罐后混合均匀。 3、灌装:用液体灌装机灌装入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施工期应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控制和减少粉尘污染。项目运营期间,破碎、投料、混合、筛分、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生****处理站“格栅+调节+沉淀+A2/O”工艺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各污水处理单元、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进行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6、项目建成后,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须控制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8、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和企业环境信息。 9、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已竣工,已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正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施工期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控制和减少粉尘污染。项目运营期间,破碎、投料、混合、筛分、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液体调味品生产过程中混合、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 3、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生****处理站“格栅+调节+沉淀+A2/O”工艺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各污水处理单元、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进行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6、项目建成后,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8、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定期对厂内污染排放源开展常规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和企业环境信息。 9、项目严格按照审批范围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废气治理设施变化。环评阶段液体调味品生产过程中混合、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情况为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此变化属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142 | 0 | 0 | 0 | 0.214 | 0.214 | |
| 0 | 0.064 | 0 | 0 | 0 | 0.064 | 0.064 |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6 | 0 | 0 | 0 | 0.036 | 0.036 | / |
|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 已监测 |
| 1 | 在破碎、投料、混合、筛分、灌装工序设置集气罩,废气由引风机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 | (一)有组织 排气筒P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10mg/m3)。 排气筒P2: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烟气黑度1级)。 排气筒P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2000无量纲)。 (二)无组织 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厂界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破碎、投料、混合、筛分、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液体调味品生产过程中混合、灌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 | 已监测 |
| 1 | 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等 | 已监测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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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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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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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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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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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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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