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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区北滨**路271号**嘉苑7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0931-****179
供应商(乙方):****,**华****公司,******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库,王金库,王金库
性别:男,男,男
地址:**省**市**县夏官营镇
联系方式:151****0065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对填报的大型企业变更为小型企业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 1 | 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治理项目包一 | 348(套) | ¥8,400.00 | ¥2,923,200.00 | 为进一步削减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全面退制冬防期间煤烟型污染反弹态势,提高抵御冬季不利气象条件的能力,提升全市冬季清洁取暖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全首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治理。 |
| 2 | 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统治理项目包三 | 185(套) | ¥8,400.00 | ¥1,554,000.00 | 为进一步削减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全面退制冬防期间煤烟型污染反弹态势,提高抵御冬季不利气象条件的能力,提升全市冬季清洁取暖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全首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治理。 |
| 3 | 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治理项目包二 | 349(套) | ¥8,460.00 | ¥2,952,540.00 | 为进一步削减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全面退制冬防期间煤烟型污染反弹态势,提高抵御冬季不利气象条件的能力,提升全市冬季清洁取暖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全首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居民冬季取暖散煤污染治理。 |
合同金额: 7,429,74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贰万玖仟柒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3日至2027年12月0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变更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对填报的大型企业变更为小型企业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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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