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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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自治区**市九****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北方金龙****公司5000吨REO/年稀土分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包****开发区 | 北方金龙****公司 | **** | 项目拟于**包****开发区****集团****公司****公司北侧,通过产能等量置换**一条年产5000吨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以混合稀土为原料,通过酸溶、萃取分离、沉淀、煅烧工序生产氧化镧、氧化铈等单一或混合氧化稀土产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车间、萃取车间、后处理车间及配套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公辅设施。 | 1、废气:酸溶废气、前处理车间酸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氯气;萃取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氨、非甲烷总烃;后处理车间沉淀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氨;盐酸储罐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以上废气分别通过密闭装置收集经过稀土浆液喷淋+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通过整体通风收集的方式收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酸溶废气、前处理车间酸罐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后处理车间的煅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并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收尘后通过两级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氨水罐区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经两级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气筒排放。以上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氯化氢、氯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为喷淋废水、萃取氯化铵废水、酸性废水、碳沉母液、草沉洗水,混合进入**废水预处理系统进行静置隔油+气浮+中和过滤系统预处理后形成氯化铵溶液委托三方处置回用本项目,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通过****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废:**一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萃取剂、废药剂、废活性炭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中废包装在车间内定置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制水工艺产生废反渗透膜及滤材,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酸溶渣、废水预处理污泥属于放射性废渣,暂存于放射性渣暂存区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放射性渣暂存区满足《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及有关要求,具体由辐射专篇规定,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1中包含的物质为:盐酸、氨水、油类物质、甲烷、异辛醇。氯化钡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B.1风险物质,因氯化钡急性毒性LD50:118mg/kg(大鼠经口),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30000.18-2013):氯化钡急性毒性分类为类别3等。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Ⅲ,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因此,大气、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均为二级。本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将前处理车间(含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水预处理相关池体)、萃取车间、后处理车间、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危险废物贮存库、盐酸、氨水罐区围堰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将生活办公区、门房和道路等设置为简单防渗区。依托现有跟踪3口监测井,对在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6.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