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心(科研创新区)公共区域精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中心(科研创新区)公共区域精装修项目 ****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投〔2023〕17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省****中心(科研创新区)公共区域精装修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64848.75万元,工程概算164848.75万元,其中**工程造价19120.9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3幢11层产业用房,2幢4层产业用房及4幢配套用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50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181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9527.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285.18平方米;
建设地点:**省**市**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包括墙面、地面、天棚等),具体详见标底及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3476.5103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并不得影响总包总进度计划(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具体应与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步,服从总包管理),以甲方(监理人)书面排产通知日开始计算工期,按实际施工时间计算,中间暂停时间不计算。
2.4****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注:
①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以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总承包单位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的,仅接受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证明材料、合同、工程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缺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上;合同协议书需体现满足相应要求的装修装饰工程金额,如不能明确体现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或暂估价形式体现在总承包合同内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咨询报告成果页,金额以建设单位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的咨询报告成果页为准,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中标证明材料、装修装饰工程分包合同、总承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验收资料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缺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工程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相关专业总价为准,上述另有规定的,以另有规定的为准。
5)、房屋建筑类项目包括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不含工业、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
中标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之一即可:a、中标通知书(经县级、区级及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备);b、县级、区****交易中心(含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示官网截图;c、省级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平台完成项目更新);d、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如不能查证或提供的,不予认可。(下同)标书代写
工程验收资料提供以下之一即可:a、验收备案表;b、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c、至少有四方(四方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体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若提供的工程验收资料中无法体现装修装饰工程同步验收的,另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下同)。
建设单位可以是项目代建单位,不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施工单位。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为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单****公司社保证明有效)。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需在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网站上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ztb1.****.cn/TPBidder/memberLogi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ztb1.****.cn/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 09 时 30分(详见招标公告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ztb1.****.cn/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555号中银国际19楼 地 址:越****北路692号
联 系 人:康工 联 系 人:吴诺铖
电 话:0575-****0689 电 话:198****0955
邮 箱: / 邮 箱:****@qq.com
监督管理部门:**市****建设局
地 址:**市**区群贤路206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鸿飞
电 话:0575-****5220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