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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名称
****
二、采购项目名称
**市“互联网+冷链水产企业”监管平台(“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市“互联网+冷链水产企业”监管平台(“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改造项目 | 1 | 项 | 43000.00 |
本次改造项目是基于原有**市“互联网+冷链水产企业”监管平台(“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基础上进行功能性优化改造,经造价审核核定费用43000.00元,低于原采购金额的10%,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满足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拟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
四、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759-****213
地址:**市经开区乐怡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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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