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9062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网络通信
1.1项目名称:某系统智能认知决策技术研究平台
1.2项目编号:****
1.3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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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某系统智能认知决策技术研究平台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实施要求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军标或ISO)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科研或生产。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2.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招标产品的科研或生产能力;
4.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7.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6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4.1领取时间
2025_年12月29日起到2026_年1 月6日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领取地点
**省**市
4.3招标文件售价
不收取费用。
4.4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五、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无论最终是否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领取的光盘均需返还)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必须提供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提供的资料)
3.授权委托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且须出示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实行总部制管理的供应商,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人员的社保、****公司,****公司缴纳,****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用工合同,****公司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证明资料, 证明资料为《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公司的股权关系图)。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处于法定代表人变更期间,《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需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的资料)
4.保密协议;(必须提供的资料)
5.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或ISO)认证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的资料)
6.提供声明函:(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非联合体投标。(3)非代理商投标。(4)不属于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且具备招标产品的科研或生产能力;(5)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6)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7)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声明函。(必须提供的资料)
7.①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截图;③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必须提供的资料)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第三方审计报告)(①审计报告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提供附注;②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③****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建议供应商提供,不作强制要求)
9. 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②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③工作场所的其他证明文件;
使用的土地或房屋建筑是其上级单位提供的,可提供其上级单位的房地产权证书。(建议供应商提供,不作强制要求)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6.1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1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开标时间
2026年1月21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4开标地点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181****6360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移动电话:153****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