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自然测许〔2025〕158号)

审批
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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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自然测许〔2025〕158号)

发布日期:2025-12-29 17:20

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崇文
注册地址:**省**市**区大****花园7号楼302室B5-2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5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厅

2025年12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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