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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 注册地(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开发区浅井南路1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尚** | ||||
| 企业类型 | ****公司(内资) | ||||
| 成立时间 | 2000-05-31 | ||||
| 注册资本 | 6570.000000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854671G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地面检测与保障设备、光电设备、气源产品、红外成像系统与组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导航、气象空间及海洋专用仪器仪表、传感器、环境监测系统、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和设备、充电器/充电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车载电子设备、电源管理系统、智能充电监控系统、新能源应用集成系统、机箱机柜、机载制导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修理与服务工业自动化工程、软件的开发、咨询、销售与技术服务房屋租赁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贸易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未表示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研究院 | 39.62 | |||
| 2 | ****公司 | 34.94 | |||
| 3 | **誉华空导智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11 | |||
| 4 | ****公司 | 4.33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 2024 | 营业收入 | 74677.740000 | ||
| 利润总额 | 6547.110000 | 净利润 | 6131.670000 | ||
| 资产总计 | 137226.280000 | 负债总计 | 86138.240000 | ||
| 所有者权益 | 51880.490000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企业财务报告 | |||||
| 报表日期 | 2025-09-30 | 营业收入 | 38601.000000 | ||
| 利润总额 | 2812.000000 | 净利润 | 2650.000000 | ||
| 资产总计 | 134390.000000 | 负债总计 | 82693.000000 | ||
| 所有者权益 | 51697.000000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评估方法 | 市场法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31 |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资产总计 | 126557.090000 | - | |||
| 负债总计 | 79025.410000 | - | |||
| 净资产 | 47531.680000 | 82659.000000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451.960000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将根据《****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公司章程中关于****交易所备查文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核实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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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誉华空导智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住所) | **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5幢902-B(**信****公司托管第1269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726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中航****公司(委派代表:秦浩)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1.11%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1.11%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详见公告保证金设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5、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 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不可撤销。 7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我方已****公司章程里关于股东的要求,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3)我方已充分知晓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受让标的股份,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4)我方本次投资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未使用委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受让; (5)我方已知悉并同意本****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6)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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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及违法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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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5000.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没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