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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成交金额 | 暂未确定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 中标单位 | 中标联系人/电话 |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医院)
项目名称:化粪池清掏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化粪池清掏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9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污水处理站淤泥及化粪池浮渣为医疗污泥,医疗污泥属于医疗废物。按照《****生态环境厅冠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函》(川环函〔2017〕1656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定义,医疗污泥属于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废物(HW01)。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一种,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需遵循就近原则。由于《****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自2023年1月1日起,能在本市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当就近转移和利用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废物跨省、市长距离转移的运输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
根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将继续由成****中心(****)集中收运、处置。
综上所述,医院医疗污泥清掏、处置服务项目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为化粪池清掏服务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人民中路二段29****广场2903
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其他补充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邹老师 028-****0883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驿区鲸龙路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