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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下属企业的18辆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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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下属企业的18辆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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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机动车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详见《车辆信息明细表》及《****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
| 车架号 | 详见《车辆信息明细表》及《****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详见《车辆信息明细表》及《****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
| 原车牌号码 | 详见《车辆信息明细表》及《****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
| 数量 | 18(辆) |
| 其他说明 | 详见《车辆信息明细表》及《****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
| 资产概述 |
详见《****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信成评报资字(2025)09008号
车辆按现状转让交易和交付。
|
|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莞城街道兴塘**街181号6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降祥 |
| 注册资本 | 10232.2232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30445H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政府****委员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省**市**街道**大道**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7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柱锋 |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06923X1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注册地 | **省**市**街道**大道**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31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思渊 |
| 注册资本 | 122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813925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东****公司 |
| 注册地 | **省**市莞城街道兴塘**街181号5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潘少均 |
| 注册资本 | 1387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02906XR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注册地 | **市**街道东**路主山天翔工业区综合楼 |
| 法定代表人 | 焦金娜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037115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 | **市**运**三路4号 |
| 注册资本 | 1167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41163T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市烟花炮竹二厂 |
| 注册地 | **市莞城戙船路 |
| 法定代表人 | 李靖 |
| 注册资本 | 284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020276X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省**粘土制品试验厂 |
| 注册地 | ****堂镇麦洲 |
| 法定代表人 | 何裕丰 |
| 注册资本 | 300.8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049941K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注册地 | **省**市莞城街道兴塘**街181号3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郑佳林 |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34033R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东****公司 |
| 注册地 | **市**堑头汉塘路 |
| 法定代表人 | 唐玄光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936171G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东****公司 |
| 注册地 | **省**市莞城街道**路2号7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淼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741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请示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共****委员会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5]43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4********900834T |
| 批准日期 | 2025-09-22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4.受让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中心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交易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转让方****交易中心划转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双方签订《车辆移交确认书》,即视为转让标的交付使用,受让方从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标的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成所转让标的资产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7.特别约定:(1)受让方须办理转让标的车辆权属变更和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检测等所有费用和责任。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不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2)违章处理:如查实标的车辆有未处理违章的,以车辆交接时间为准,交接前的违章由转让方处理,交接后(含当天)的违章由受让方处理; (3)在办理车辆权属变更登记期间,车辆原有的商业险、交强险,若未到期,由转让方无偿过户给受让方,若已过期,则购买商业险、交强险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在此期间,所有逾期未年检的车辆,补办年检的手续及有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因此产生不能正常过户变更的风险及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如政策规定需要强制报废的车辆,则由乙方接收车辆后自行合法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并向甲方或其下属车辆单位提交合法合规的报废证明【报废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整车《称重单》、《报废机动车收车凭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车辆部件清单》、《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资料】,受让方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报废产生的收益归乙方)”; (4)转让方在交接前清除喷涂于车身上的车辆单位名称信息,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车辆交接后,车辆运输转移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移期间若发生事故所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以整体方式转让,不作分拆。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按转让标的现状(以看样时转让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进行公开转让。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对转让标的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事项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和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本项目只转让车辆,不含车牌号码。
2.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不超过《****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信成评报资字(2025)09008号】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和交易机构不保证转让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的应价、报价和成交,即视为认可转让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应价、报价和成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接收转让标的,否则,承让方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本项目约定的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翻译费、保全费等在内的维权费用等间接损失。
3.受让方应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车辆过户相关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受让标的后需办理变更、过户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取得中小客车配置指标。如车辆需迁出**市过户,须到迁入地相关部门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移交车辆给受让方时,双方签订《车辆移交确认书》,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仅向受让方提供/交付: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如有)、车辆钥匙等原件和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车辆过户所需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负责开具车辆销售发票给受让方;在双方共同签订《车辆移交确认书》并移交车辆及相关资料后,即视为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已完成向受让方交付了转让标的物;受让方接收转让标的后的使用安全、处置风险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与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提出任何要求。
5.受让方应在车辆移交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仅在能力范围内为受让方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提供协助,如受让方无不可抗力原因逾时不办车辆过户手续的,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将有权不再提供过户协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协助。受让方须满足办理机动车过户相关手续的条件。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其所能提供转让标的必要资料,仅协助办理转让标的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需由受让方亲自领取。转让方及其下属企业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6. 如受让方不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规定期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交纳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7.如受让方于签订交易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其他违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8.若因受让方违约致使交易合同解除或交易终止的,本次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受让方应缴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受让方应缴交易服务费在其参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9.本项目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服务费),除交易合同特别约定中涉及的费用外,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10.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本项目成交价款和因进入竞价程序而产生的溢价部分均按各车辆占转让底价的比例分摊。
11.本项目权属人均已授权委托转让方****处置转让标的,资产交易合同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信成土地房****公司出具的《****因公务用车处置需了解所涉及车辆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信成评报资字(2025)09008号】、《资产交易合同》(范本)。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9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 收款账号 | ****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范本.pdf车辆信息明细表.pdf18辆车相片.zip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梁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0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20-****029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n;https://ww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