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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54169Y | 建设单位法人:何建宾 |
| 赵长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镇 |
| **省**市**镇西南朗二路15号 |
| ****二次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 **省**市**镇西南朗二路 15 号 |
| 经度:113.787925 纬度: 22.7817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25 |
| 东环建〔2025〕23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5416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4********462178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38301U | 竣工时间:2025-09-16 |
| 2025-09-1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6 |
| 2025-1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在**省**市**镇西南朗二路15号进行二次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在**省**市**镇西南朗二路15号进行二次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次改扩建后,项目年产汽车音响塑胶件12.7万件、塑胶配件2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二次改扩建后,项目年产汽车音响塑胶件12万件、塑胶配件200吨。 |
| 项目还需要再考察市场,目前项目还未增产,项目的汽车音响塑胶件年产量依旧为12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料-注塑成型-破碎-除尘-喷 漆-烤漆-真空镀膜-丝印移印- 烘烤-镭雕-人工组装-检测-出 货 | 实际建设情况:混料-注塑成型-破碎-除尘-喷 漆-烤漆-真空镀膜-丝印移印- 烘烤-镭雕-人工组装-检测-出 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过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水帘柜废水(17.604吨/年)、水喷淋废水(80吨/年)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资质单位处理,均不得外排。 废气:注塑、镭雕、组装工序废气,有组织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喷漆、烤漆、移印、丝印、烘烤工序废气,有组织废气经过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厨房油烟通过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破碎、混料工序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废气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过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水帘柜废水(17.604吨/年)、水喷淋废水(80吨/年)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资质单位处理,均不得外排。 废气:注塑、镭雕、组装工序废气,有组织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喷漆、烤漆、移印、丝印、烘烤工序废气,有组织废气经过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排放。 厨房油烟通过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破碎、混料工序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废气无组织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项目新增生产设备真空镀膜机3台,注塑机2台;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项目新增生产设备真空镀膜机2台; |
| 项目真空镀膜机只增加了2台,注塑机还没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27 | 0.243 | 0.243 | 0.27 | 0 | 0.243 | -0.027 | |
| 0.54 | 0.554 | 0.554 | 0.54 | 0 | 0.554 | 0.014 | |
| 0.054 | 0.0667 | 0.0667 | 0.054 | 0 | 0.067 | 0.01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035 | 36360 | 36360 | 5035 | 0 | 36360 | 3132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因本次扩建,职工人数无变化,故,本次验收检测不进行生活废水检测。 |
| 1 |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DA001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 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DA002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总VOCs符合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DA003废气排放口: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 DA001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 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DA002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总VOCs符合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DA003废气排放口: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 排放污染物都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因本次扩建,项目并没有增加员工数量,故,本次验收检测不进行厨房油烟检测。 |
| 1 | 本项目采用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厂区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 项目采用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厂区噪声 | 厂界南侧、西侧、北侧与邻厂交界,故不设噪声检测点;项目厂界东侧昼间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Leq)检测结果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1 | 项目按规范设置了一个一般固废废物仓。废包装材料、废铝材、废模具、不含油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经分类统一收集****公司处理;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按规范设置了一个危险废物暂存仓。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罐、废火花油及废火花油桶、废切削油和废切削油桶、废漆渣、含油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废UV灯管、含油废抹布、废印版、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项目在原料仓库中划定了指定区域用于储存液氮罐,经收集后交厂商做原始用途 项目二次改扩建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二次改扩建后按规范设置了一个一般固废废物仓。废包装材料、废铝材、废模具、不含油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经分类统一收集****公司处理;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二次改扩建后按规范设置了一个危险废物暂存仓。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罐、废火花油及废火花油桶、废切削油和废切削油桶、废漆渣、含油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废UV灯管、含油废抹布、废印版、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项目在原料仓库中划定了指定区域用于储存液氮罐,经收集后交厂商做原始用途 项目二次改扩建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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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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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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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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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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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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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