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镁铝合金配件项目

审批
安徽-池州-青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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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723MA8Q1QBX1A胡起云
胡奇郎******县
**省**市****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800万件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镁铝合金配件项目****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县 ******县
经度:117.890833 纬度: 30.639167****环境局
2024-08-08
池环函〔2024〕116号****1723MA8Q1QBX1A001U
2025-01-24115000
1350****
****1723MA8Q1QBX1A****
913********488945L****
913********488945L2025-01-21
2025-06-102025-09-09
2025-11-262025-12-25
****网站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镁铝合金配件。生产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镁铝合金配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800万件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镁铝合金配件270万件电动车(两轮电动车和滑板车)配件及零部件。
阶段性验收,目前产能270万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铝合金熔铸;镁合金熔铸;压铸、金工、前处理、清洗、电泳;喷涂(喷粉、喷水性漆和油性漆);注塑。压铸、金工、前处理、清洗;喷涂(喷粉、喷水性漆)
阶段性验收,部分工艺未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1)铝合金熔炼系统装炉逸散废气、熔炼废气、扒渣逸散废气、精炼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喷射+旋风除尘器+覆膜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铝灰处理系统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塔+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镁合金熔炼系统装炉逸散废气、熔炼废气、扒渣逸散废气、精炼废气、浇注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喷射+旋风除尘器+覆膜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4)1#打磨车间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5)2#打磨车间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6)清洗车间产生的酸雾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电泳废气、电泳件烘烤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两股废气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7)1#、2#喷涂车间各设4个密闭喷粉房,每个喷粉房均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并入车间内20m高的排气筒(DA007、DA009)排放;喷粉件固化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烤漆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内20m高的排气筒(DA008、DA010)排放;(8)注塑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11****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一级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2)排放;(12)危废库废气并入1#喷涂车间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t/d,采用“pH调节+隔油+气浮+混凝+沉淀+A2O”工艺,含磷废水经除磷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处理站,****处理厂接管标准,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经管道排入青**。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熔渣、铝灰、废布袋、废物料桶、废切削液、清洗线废槽渣、电泳废液、水帘柜漆渣、废溶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废水处理污泥、气浮油泥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200m2)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气:(1)1#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喷粉前处理线酸洗槽采取“顶吸+侧吸”的收集方式对挥发的酸雾进行收集,酸雾经负压收集进入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喷砂车间喷砂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喷塑件固化废气、水性漆喷漆调漆废气、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一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并入排气筒DA004末端排放;(5)4#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6)3#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7)2#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生产线粉尘、喷涂车间漆雾及有机废气、清洗车间有机废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氯化氢、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项目现状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车间废水、尾气处理装置定期排水和生活污水等。清洗车间含磷废水经除磷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厂处理。 厂区建有1****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沉淀”。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2)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要求;危险废物****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3)现状已建1#危废库位于喷漆车间内部东南角,占地面积24m2,分类收集贮存阶段性工程产生的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已与******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4)现状已建一般固废库位于厂房外北侧,占地面积120m2,贮存阶段性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置。(5)现状厂区设置有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因油性喷漆生产线未建设,现状不产生高浓度COD废水(喷漆房废水),****处理站无需设A2O系统,且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接管要求,排放废水中不新增废水第一类污染物,不新增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此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现状不涉及污水处理生化工艺,因此无恶臭产生源强,较环评设计,恶臭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处理站未设置恶臭收集处理系统不属于重大变动。 (3)环评设计建设8座喷粉房,每4座喷粉房喷粉粉尘收集处理后并入一根排气筒排放,共设计2根排气筒。现状建设4座喷粉房,每座喷粉房喷粉粉尘收集处理单独引入一根排气筒排放,共建设4根排气筒。喷粉线不新增生产工艺、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增喷粉粉尘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放口,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4)依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企业现状建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已建成的DA001~DA07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放口,建设高度均为15m,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5)根据建设单位现状建设工程,所属行业类别为金属铸造工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1251-2022)的要求,废水总排口无需设置在线监测。监测计划变动符合相关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设置事故废水切换截断装置,并与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低于450m3)联接,确保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和水体。(1)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已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落实完善了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有效的把环保管理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在安全环保部、环境监测、技术管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企业车间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等所有环境保护档案进行管理。 (2)现状厂区已建设事故应急池一座(450m3),已建立安全、及时、有效的三级污染综合预防与控制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事故废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防止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2.897 12.195 0 0 2.897 2.897
0 0.132 0 0 0 0.132 0.13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132 0.387 0 -0.387 -0.387 /
0 0 0.041 29.674 0 -29.674 -29.674 /
0 0 2.897 5.53 0 -5.53 -5.53 /
0 0 0 1.251 0 -1.251 -1.25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接管要求 厂区建有1****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混凝+沉淀”。 pH、COD、BOD、SS、氨氮、TP、TN、石油类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1#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
2 DA002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喷粉前处理线酸洗槽采取“顶吸+侧吸”的收集方式对挥发的酸雾进行收集,酸雾经负压收集进入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氯化氢
3 DA003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喷砂车间喷砂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颗粒物
4 DA004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喷塑件固化废气、水性漆喷漆调漆废气、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一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并入排气筒DA004末端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VOCs、氮氧化物
5 DA005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4#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颗粒物
6 DA006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3#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颗粒物
7 DA007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2#喷粉房设置一套旋风式分离器+滤芯回收装置,粉尘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颗粒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垫、消声器、隔声罩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安装隔声罩、隔震、减震的措施;对空压机采取减震和安装消声器的措施;对风机安装消声器;对泵类安装隔声罩。 昼夜噪声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拟将熔炼车间、危化库、危废库、清洗车间、废水收集管线、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车间及厂房内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区域均设置为一般防渗区,车间及厂房外部道路、地面设置为简单防渗区。 现状已对5#厂房地面、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全部落实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库已落实一般防渗措施,厂区外部地面均硬化处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废库一座,位于注塑车间南侧,占地面积200m2,分类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库一座,位于1#打磨车间西侧,占地面积200m2,暂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1)建设危废库2座,1#危废库位于喷漆车间内部东南角,占地面积24m2,贮存阶段性工程产生的危废(废化学物料桶、废切削液、清洗线槽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2#危废库位于厂房内东南,占地面积80m2,作为备用危废库。(2)建设一般固废库一座,位于厂房外北侧,占地面积120m2,贮存阶段性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合金碎屑及边角料、CNC合金捞渣、打磨槽捞渣、不合格品、布袋收尘、废布袋、水帘柜水性漆渣等)。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合理布局,建筑设计满足防火要求; (2)定期检修废气、废水处理系统,杜绝事故性废气、废水排放; (3)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4****处理站西侧建设事故应急池一座; (5)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1)合理布局,建筑设计满足防火要求; (2)定期检修废气、废水处理系统,杜绝事故性废气、废水排放; (3)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4)5#厂房外东北建设事故应急池一座; (5)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1)依据《报告书》的分析和建议,项目建成后以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公司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2)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污染物中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5.53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超过1.251t/a,SO2排放量不得超过8.644t/a,NOx排放不得超过29.674t/a;废水污染物中COD外环境排放量3.061t/a,NH3-N外环境排放量0.306t/a。 按照《**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及配套办法规定,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前,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获取排污权(SO2、NOx、COD、NH3-N)。(1)厂界已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未新增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2)****已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有偿获取排污权(SO2、NOx、COD、NH3-N)。(3)项目阶段性验收核算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为 1.415t/a、1.415t/a、2.884t/a、0.8t/a,满足项目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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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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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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