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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
地 址: **-****开发区武华大道146****科技园12#楼
法定代表人: 彭显胜
委托代理人: 李 明 电话: /
****:
我公司于2025年12月18****公司以邮寄递交的方式送达的《质疑函》,该质疑函为对****消毒剂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部分内容提出质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经采购人认真核实、同意,现我公司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的内容:质疑中标人无法履行售后服务要求2.……正常供应采购应在采购人下达计划的24小时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48小时内供货到位,急救和特殊采购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事实依据:中标单位**消博士****公司的****基地位于**省(**省**市天衢东路以南崇德十一大道西侧5858号),与本次采购单位****所在地(**壮族自治区**市)地理距离较远。基于两地实际区位差异,我司质疑该中标单位能否切实履行招标文件中关于配送时效的硬性要求,确保以上各种情况的采购需求均按时、足额供货到位为保障采购项目的合规性及后续供应的可靠性,恳请贵院对中标单位的配送能力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具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条件。
质疑事项答复: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二节评标程序对投标人进行审查,所有投标人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对“售后服务要求2.……正常供应采购应在采购人下达计划的24小时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48小时内供货到位,急救和特殊采购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备足货源,节假**常配送,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医疗工作。因中标人的原因缺货时,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向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供应商进行紧急调货,中标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中标人对采购包内的某一品种缺货/断供(依据采购人的登记记录为准),累计3次的,采购人有权停止采购。”该条款已做出响应并承诺满足该条款要求。标书代写
贵公司怀疑“中标单位能否切实履行”属于主观臆测,质疑事项缺乏有效证明材料,故质疑不成立。
****公司所提质疑的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厅****管理部门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信息:
****消毒剂配送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12.****.pdf (88.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