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委员****发展局以赋码(2512-330652-04-01-1884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中冶梧桐苑小区对面,南至育贤路,北至南横江,西侧为****中心,东侧为**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单体建筑,用地总面积约10972.6㎡,总建筑面积约2125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458.9㎡,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800㎡,拟建设都市运动场馆、体育公园、休闲广场,融体育、生活服务和商业配套于一体,经济社会效益并重的****中心。**费约9380万元。
2.3 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标底编制。
2.4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如需)、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编制、工程量调整核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2.5 招标估算价:约26.4972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用约17.586万元,造价咨询费用约8.9112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 /。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由甲方单独委托实施的电力、自来水等相关配套工程均不列入计费基数。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如需)、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 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费率*60%、造价咨询费参照《****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 号)号文件收费标准价*4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下浮。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工程造价9380万元:0---100:100×1.00%=10000.00元;100---500:400×0.70%=28000.00 元;500---1000:500×0.55%=27500.00 元;1000---5000:4000×0.35%=140000.00 元;5000---9380:4380×0.20%=87600.00 元;各项结果累计得:293100.00元;按 60%计算得:175860.00 元),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工程造价9380万元:0---100:100×3.6‰=3600元;100---500:400×3.3‰=13200 元;500---1000:500×3‰=15000 元;1000---2000:1000×2.7‰=27000 元;2000---5000:3000×2.4‰=72000 元;5000---9380:4380×2.1‰=91980元;各项结果累计得:222780.00 元,按40%计算得:89112.00 元),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代理服务费及招标过程中产生的(除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以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4 造价咨询服务费: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自2020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代理合同和造价合同分开签订的,以后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施工中标价46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招标代理及标底编制项目(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只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及造价合同、标底编制成果报告盖章页(需同时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编制单位公章及编制人员资格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复制件。如上述资料未体现业绩特征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备注: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 年7月20 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中心出具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3年12月至 2025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PDF形式)以邮件形式发至****@qq.com邮箱内,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另须填写以下表格,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 |
法定 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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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专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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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单位。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提交获取资料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3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 开标时间: 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地点:****(**市越**胜利东路405号国贸大厦23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同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备注: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
6.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6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越****街道三**路8号 地 址:**市越**胜利东路405号国贸大厦23楼
联系人:闵扬联系人:王嘉耀
电 话:159****2659 电 话: 131****0019
9.质疑投诉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联系人: 季工 电话: 0575-****7318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