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采云乡村**馆装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徽采云乡村**馆装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省**市**区荆山街道万达二期三号71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80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柒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项目名称:徽采云乡村**馆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接开工令后60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梁修林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注册编号:皖234********06339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庆、梁超(招标人代表)、苏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399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社区服务中心红枫路3号永合大厦16楼
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182****01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2275、18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