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银行2026-2030年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的“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时30分”更正为:“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原采购公告中的“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的“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时30分”更正为:“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综合评分表》的补充、修正: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补充、修正内容及说明 |
| 一 |
技术部分(合计40分) |
|||
| 1. |
服务平台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平台研发情况及可实现的相关功能进行评审: 1.能够提供自助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与其他管理人系统顺畅对接; 2.该服务平台可展示组合持有的资产情况,并提供相关分析的; 3.该服务平台可实现企业经办部门的自助业务处理,包括处理缴费、增减人员及待遇支付等; 4.该服务平台可满足员工账户查询账户余额、缴费明细、待遇支付明细的需求; 5.该服务平台可实现信息披露报告的自行下载。 如服务平台符合上述5项的得满分5分,若未达上述五项要求之一的,扣减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需提供自助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和系统操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5 |
无 |
| 2. |
服务团队 |
组建专业的受托管理服务团队,为招标人提供线下服务,如提供专业的投资收益咨询解答、委托管理服务跟踪和业务疑问解答等。投标人提供拟投入的委托管理服务团队人员工作证明材料。 (1)《服务团队成员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针对上述人员的工作经验,提供驻场人员《工作履历表》及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不同单位的均可累计计算。 (3)除(1)和(2)之外,还需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其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没有提供不得分。 |
5 |
无 |
| 3. |
超越市场次数 |
根据投标人推荐的受托管理集合计划含权益类投资组合2018-2024年各年度的投资收益率高于同时期**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含权益类投资组合加权平均收益率的次数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5 注:①需提供《行业对比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②因推荐产品运作年份不足7年,导致部分年度无法与同时期全行业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含权类投资组合平均收益率进行比较的,视同低于同时期全行业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含权类投资组合平均收益率。 |
5 |
无 |
| 4. |
中长期投资收益情况 |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中,投标人推荐的受托管理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在近三年(即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的累计投资收益率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10 注:①收益率计算方法为时间加权法,时间区间为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集合运作未满三年的不得分。 ②收益率数据以人社部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的数据为准,需提供《推荐集合计划表现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2025年9月末《**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无 |
| 5. |
中长期投资收益横向对比情况 |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中,投标人推荐的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与招标人当前参加的受托管理集合计划(泰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近三年累计投资收益率孰高进行评审: 1.累计投资收益率高于招标人当前参加的集合计划累计收益率的,得5分; 2.累计投资收益率等于招标人当前参加的集合计划累计收益率的,得3分; 3.累计投资收益率低于招标人当前参加的集合计划累计收益率的,得0分; 注:①“投资收益率”计算样本以人社部披露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教据摘要》为准,计算方法为时间加权法,时间区间为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集合运作未满三年的不得分。 ②收益率数据以人社部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的数据为准,需提供《推荐集合计划表现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2025年9月末《**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5 |
无 |
| 6. |
长期投资收益情况 |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中,投标人推荐的受托管理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在2019年-2024年的累计收益率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10 注:①“累计收益率”是指采用时间加权法计算投资收益率的方法,参照人社部对累计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集合运作迟于2019年的,无数据年份收益率按0计算。 ②需提供《推荐集合计划表现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以及2019年至2024各年度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10 |
无 |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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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合规经营 |
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2018年至今, 1.未受到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资格暂停,得1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情况介绍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以及人社部公开披露的关于《****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告》的通告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10 |
无 |
| 2 |
受托管理经验 |
根据投标人推荐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截至2025年9月末的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进行评审: 注:资产规模数据以人社部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的数据为准,需提供《推荐集合计划表现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2025年9月末《**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8 |
无 |
| 3. |
****公司**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近三年的累计投资收益率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5 注:①收益率计算方法为时间加权法,时间区间为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投标人受托管理资质未满三年的,无数据年份收益率按0计算。 ②收益率数据以人社部发布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的数据为准,需提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2025年9月末《**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相关业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5 |
无 |
|
| 4 |
根据2025年9月末****银行系统受托管理企业数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5 注:提供《同类型服务经验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合同双方盖章页)的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提供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5 |
澄清为: 根据2025年9月末****银行系统受托管理企业数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5 注:提供《同类型服务经验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双方盖章页)的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提供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 5 |
****公司**企业年金受托规模长期(2020年-2025年9月)高品质增长(年均)情况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8 注:①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增长率=(2025年9月末规模-2020年末规模)/2020年末规模/4.75*100% ②如受托业务开展时间晚于2020年的,则以其最早一个完整开展受托业务的年度的数据进行计算,如2020年3月成立的,则以其2021年数据代替2020数据计算,年数全部按照4.75年计算。 ③需提供2019年-2024年各年度人社部《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相关页截图和《受托规模增长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8 |
澄清为: ****公司**企业年金受托规模长期(2020年-2025年9月)高品质增长(年均)情况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8 注:①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增长率=(2025年9月末规模-2020年末规模)/2020年末规模/4.75*100% ②如受托业务开展时间晚于2020年的,则以其最早一个完整开展受托业务的年度的数据进行计算,如2020年3月成立的,则以其2021年数据代替2020数据计算,年数全部按照4.75年计算。 ③需提供2020年至2025年9月末人社部《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相关页截图和《受托规模增长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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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司当前获得**各省份(含直辖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等同级别行政区域,下同)的职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数量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4 注:①被评选为一个省份的职业年金受托人的数量算1个,被评选为职业年金受托人候补机构的按照0.5个计算。 ②需提供《**职业年金受托人入选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各省份(含直辖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等****政府官网发布的评审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4 |
澄清为: ****公司当前获得**各省份(含直辖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等同级别行政区域,下同)的职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数量进行评审: 得分=(投标人数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投标人中的最高值-投标人中的最低值)*4 注:①被评选为一个省份的职业年金受托人的数量算1个,被评选为职业年金受托人候补机构的按照0.5个计算。 ②需提供《**职业年金受托人入选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各省份(含直辖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等同级别行政区域)相关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评审结果公告截图或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如相关主管部门官网无相关信息且无合同/协议/证书等佐证,可以提供年金受托人入选情况的相关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经评审专家认可也可对应视为有效证明材料),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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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价格部分(合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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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管理费率(年费率) |
投标人推荐的集合计划的总管理费率(年费率)从低到高排序,总管理费率(年费率)=受托管理费率(年费率)+投资管理费率(年费率)+托管费率(年费率)。 注:①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 ②需提供《推荐集合计划情况简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所提供的费率报价需满足人社厅合同备案的要求(根据人社部发【2011】11号令规定: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超出为无效投标。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费率要求必须明确、清晰、不得使用区间费率或类似“不高于”“不多于”等的含糊字眼。 |
15 |
无 |
| 2 |
账户管理费 |
对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费进行评分。 1. 账户管理费免除的,得5分; 2. 账户管理费1元/户/月的,得4分; 3. 账户管理费大于1元/户/月的,得2分。 |
5 |
无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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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评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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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资金市场回撤控制能力(扣分项) |
根据投标人推荐的集合计划在2019年-2024年是否存在年收益负增长的情况进行评审。 1.存在年收益负增长情况的,-1%≤年收益率<0,每年扣2分; 2.存在年收益负增长情况的,-2%≤年收益率<-1%,每年扣4分; 3.存在年收益负增长情况的,-3%≤年收益率<-2%,每年扣6分; 4.存在年收益负增长情况的,年收益率<-3%,每年扣10分。 集合计划存在2年(含)以上年收益负增长的,按上述标准累计扣分。 注:需提供《推荐集合计划表现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以及2019年-2024年各年度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集合运作迟于2019年的,无数据年份收益率按0计算,不提供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扣4分。 |
/ |
无 |
4、《受托管理服务方案》之“三、投资能力介绍”之“7. 投标人**范围内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在2021年-2025年9月的收益情况(填写附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情况一览表》)”修正为:投标人**范围内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集合计划含权益类组合近三年(即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的收益情况(填写附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情况一览表》)。
5、《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情况一览表》《同类型服务经验一览表》《受托规模增长情况一览表》和《**职业年金受托人入选情况一览表》的修正,详见本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市英州大道64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63-****88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 黎先生/陈先生
电 话:020-****1688-177/347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更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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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