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就其年产3万吨丙交酯项目离子色谱仪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2日9时30分,在****开启,****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丙交酯项目离子色谱仪采购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年产3万吨丙交酯项目离子色谱仪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4、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响应总价:399000.00元
总得分:93.92分
交货期:合同生效日期30天(日历日)完成设备供货、组装、调试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二、评审情况简述: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2、否决响应情况说明:无。
3、其它情况说明:无。
询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址:**省**市开源大道99号
联系人:王亮、蔡良成
电 话:199****8288、189****096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发布。
| 公示PDF:****年产3万吨丙交酯项目离子色谱仪采购-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pdf |
|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