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政府采购实务年度报告出炉,这一年,政采人关心了哪些实务问题,哪些事件登上热搜榜单,哪些问题要在采购活动中“避雷”……小编带您一起回顾2025年度政府采购实务报告。 ——编者
政府采购实务年度报告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中小企业声明函》
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继续加码,《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与此同时,对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质疑、投诉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供应商对政策理解不够准确,错误声明企业类型,如所属行业填写错误、制造商名称填写错误、企业划型填写错误等;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标的所属行业,导致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行业界定不准确的问题频繁出现。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声明,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这一问题,本报今年刊发了不少相关文章,如《同一中小企业声明 三级法院为何有三种不同结论》《未按标的所属行业填写还能享受优惠吗》《常见填写错误》等。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业内专家建议采购文件应明确标的所属行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的行业分类,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所对应的行业;供应商则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关企业指标数据以及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进行划型,并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相关的投诉,业内专家建议,一是按企业主要经济活动界定所属行业,而未按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认定中小企业的,应对照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大、中、小、微型企业身份。二是对其认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发现与统计部门数据或者其他部门数据不一致的,应商请其核实,查明原因,以准确认定企业划型。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
近年来,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频繁出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而且引起采购单位对采购质量的担忧。****办公厅发布《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后,本报今年开设“异常低价中标探讨”栏目,针对实践操作中的一些疑问邀请专家进行解答。如启动异常****委员会打分前还是打分后异常低价审查的责任主体是谁“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是多久异常低价投标供应商作出什么样的解释才具有合理性……
对此类问题,业内专家认为,异常低价审查应在符合性审查结束之后,评审委员会打分之前。若在打分之后再启动审查,评标基准价可能会发生变化,影响评审得分和排序;若已经知道供应商评审得分之后再启动审查,有利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来改变评审结果之嫌。异常低价审查是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并非开展资格审查,异常低价****委员会,在审查认定工作中的具体计算****委员会执行。
“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在实践中较容易产生争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在实践中参考,其中提出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业内专家建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以尝试在采购文件中建议供应商提前对自身报价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引导供应商提前准备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约定一个相对固定的澄清说明时间。
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什么样****委员会接受,被认定为具有合理性,在实践中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业内专家认为,证明材料应具有完整可信的证据链、具有事实根据的成本构成说明,如实际支付的工资标准、历史进货发票凭证、相同价格的业绩合同、主流电商平台的销售记录、生产厂商的定价标准等。
2025年10月,财政部研究起草《****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异常低价的相关情形本报将持续关注。
采购人内控管理
在实践中,采购单位积极探索内控管理新模式,本报今年开设“控采有方”专栏,刊发《关于政府采购内控工作的探讨》《筑牢采购内控的“防火墙”》《科研单位如何加强政采内控管理》等文章,探讨内控管理经验、问题以及改进方向,帮助各采购单位破解内控管理难题、全面提升采购质效。
****政府采购工作中常出现权责不清、采购需求审查落实不到位、监督环节滞后、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等。如,****管理部门由其他部门兼任、职责边界不清等,导致采购质效降低;采购人专业性不强,缺少既懂采购法规、又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存在短板;采购需求审查未能有效落实,致使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造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风险应对措施单一,多依赖事后补救,未建立事前预警、事中控制的动态风险管控机制……
为解决采购内控管理出现的问题,业内专家建议,采购单位应梳理和评估从预算编制、采购活动开展、采购项目履约直至采购资金支付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结合单位采购实际及管理需求,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关政策制度,夯实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制度基石。设立清晰的职责矩阵,****政府采购各环节中的具体职责。在风险防控方面,建立风险识别清单,完善事前预警机制,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控,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在人才培养方面,组建专业化采购团队,明确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是采购单位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关键支撑,只有持续优化内控机制,探索内控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才能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是评审专家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的依据,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不得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限制供应商。本报今年刊发了很多关于评审因素的实务话题,如,可以将能源管****工厂认证设置为评审因素吗“技术响应程度”分值应如何设置能否将有成立年限才可申请的证书设为评审因素客观评审因素量化常见错误有哪些……
主观性评审因素未量化,很容易导致倾向性采购。这类评审因素包括没有明确评判标准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无关的评审因素等。这属于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评审专家发现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将这一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各地财政部门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时,应将未量化的主观性评审因素列为采购文件重大缺陷,并告知评审专家发现此重大缺陷应停止评审。
另外,实践中还有客观评审因素量化错误的情形,包括量化指标缺失、量化分值缺失、量化指标数量多于量化分值数量、量化分值数量多于量化指标数量等情形。业内专家建议,在对客观评分进行量化时,应当在理解量化指标的前提下,确认是否存在量化指标;确认是否存在量化分值;确认量化指标与量化分值的数量是否一致,即每一个量化指标都有与之对应的量化分值,每一个量化分值都有与之对应的量化指标。通过确认上述指标确保客观评分的设置符合要求。
采购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合理设定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准确反映采购需求,还要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相关。业内专家建议,建立专家论证采购需求机制,确保采购需求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采购质效。财政部门要针对在采购文件中设置隐性壁垒、差别对待市场主体、限制公平竞争等问题,实施靶向精准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违法违规设置评审因素专项检查,公示违法违规现象,督促采购人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
近年来,采购文件被质疑投诉的案件在不断增多,大多原因是没有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对供应商的一些资格性条件、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设置不合理、不合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采购文件的关注也是本报的重点。不少专家探讨如何依法依规编制客观公平、规范清晰的采购文件。
业内专家表示,采购文件编制要注意资格条件设定、采购需求编制和评审办法制定等3个方面的红线,具体包括禁止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和所在地;禁止将国家已取消的行政许可和强制认证事项设定为资格条件;禁止将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和经营年限等设定为资格条件;禁止超越实际采购需求设定资格条件,或者将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的资质或条件设定为资格条件;禁止将特定业绩和奖项作为资格条件;禁止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禁止将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等。
同时,业内专家建议加强对采购文件的论证。一是采购需求论证:对采购项目进行全面了解,明确采购的具体需求,包括所需货物或服务的类型、数量、质量等。二是采购方式论证: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结合市场行情,论证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最为合适。三是供应商资质论证: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四是评标标准及指标论证:采购文件明确采购活动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格式、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分指标和分值设置等,同时要确保评标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五是政策落实情况论证:包括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内容。六是是否有差别和歧视性待遇论证。
合法、合规、合理的采购文件,避免了在公告时被质疑、在评审时被迫终止,或在评审结束后被质疑投诉,这是政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
评审专家
近年来,专家队伍素质能力良莠不齐,专家不专、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等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发生,不少质疑投诉都与评审专家有关。如有供应商投诉,****小组在主观性评分中有倾向性评分,其中5项主观性评分中,3位专家评审均对成交供应商给出满分评分,对另外3家供应商给出完全相同的最低分数。经财政部门调查,磋商小组成员违反规定协商打分,有成员对部分评审因素存在倾向性发言。
****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围绕该如何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本报刊发了相关文章。业内专家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中应自觉遵守评审纪律,严格履行职责义务,按照法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进行量化评分及排序,特别是对于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项目,要准确作出评价并打分,对评审结果负责。
技术的发展也对评审专家评标带来了改变,但新问题也随之产生。如在暗标评审项目中,供应商通过设置不同的字体、排版来“做记号”,达到中标的目的。业内专家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智慧辅助评审系统,在系统设定自动筛查功能,评审开始前先由机器对所有文件的字体、页码、行距等进行一遍过滤,将不符合规定的文件直接提示或按预设规则处理,防止暗标评审模式下可能隐匿的“做记号”等问题。另外,还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实现投标文件格式标准化,避免投标文件格式不正确导致的废标情况。
业内专家表示,****政府采购专家还提出了“具备无纸化办公能力”的要求,未来专家也必须具备更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熟练操作电子评标系统,这是大势所趋。
2025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也将进一步规范。
热点采购事件
这一年,一些政府采购项目登上热搜,受到广泛关注。****农业农村厅原厅长、****县委原书记李德明斥资千万造豪华公厕,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网购仅299元、中标价85万元的天价路由器;某学校购买2台松典品牌的单反相机,每台价格为14050元,网上的价格显示这款相机仅售631元;“绿捷食安事件”中,******公司****公司,通过组织陪标进行围标的方式,非法中标86个校园餐服务项目……本报今年刊发了《斥资千万造豪华公厕 如此形象工程要不得》《“绿捷食安事件”评析》《筑牢采购需求“第一道防线”》等文章,对相关事件进行评析。
这些事件当中,****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履约验收等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需求作为采购的源头,直接关系到采购目标的实现、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在实践操作中,采购主体要深入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需求调查与审查机制,充分调研项目特点,严格设置资格条件与评分标准,确保采购需求编制规范。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务必要做好需求调查、采购预算,验收时务必要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串通投标行为直接扼杀市场效率,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打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信心,串通投标者违法行为也会受到法律制裁。政府采购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质疑和投诉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是广受各方关注的问题。本报今年刊发了不少案例进行探讨,包括《如何认定“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供应商对质疑期限理解偏差引发争议》等。
其中,对质疑主体是否具有质疑权引起业内探讨,业内专家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监督程序,是供应商表达诉求的合法渠道,对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提升采购质量、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至关重要。对采购文件质疑主体的审查应核查质疑人是否已经获取采购文件。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关键在于核实质疑人是否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投标环节。
对于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如在质疑答复时,哪些属于不可提供的商业秘密业内专家表示,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如报价明细、优惠条款、服务方案、公司利润等,****政府信息原则上不得公开,但也有两种例外情形:权利人同意公开;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采购中,也有不少采购人担忧,若是单一来源采购中经专业论证唯一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夕发现其卷入诉讼,成为法院的被执行人该怎么办业内专家认为,应严格区分“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法律****政府采购的当事人。但对于成为“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应综合、审慎地研判。一是评估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与财务健康状况;二是重新审视项目唯一性,展开更全面的市场调研,从源头解决问题;三是通过调整付款方式、增加履约保证金、要求对方出具承诺函等具体条款,将风险预判转化为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