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突泉镇常青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村屯积水治理及环境提升项目

审批
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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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9

项目名称 **县**镇常青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村屯积水治理及环境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自治区****县常青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78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候海龙
联系人 范悦慧 联系电话 151****9992
项目投资(万元) 541.8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排水沟治理长2850米,修建护砌排水长2850米。硬化村内道路长6300米宽4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一、源头减量化-优化施工方案,精准计算材料用量,减少混凝土、沥青等材料的浪费。对路基开挖的土方进行合理规划,优先用于场地平整、路基回填等,避免多余土方成为废固。二、分类回收与**化利用 建筑垃圾:拆除的旧路面材料(如混凝土块、沥青块)可破碎后作为路基垫层或再生骨料,用于新路面基层施工。施工中产生的废砂石、砖渣等,可用于场地临时便道铺设或回填低洼区域。废弃土方:若土方质量合格(无污染物),可联系周边场地回填项目进行**化利用,避免随意堆放。三、规范处置对于无法**化利用的废固(如混杂污染物的渣土、少量不可回收废料),需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合规处置,严禁乱倾乱倒。运输过程中,需对车辆进行密闭覆盖,防止遗撒造成道路扬尘污染。通过以上措施,既能减少废固对环境的影响,又能实现**的循环利用,符合环保施工要求。
承诺:**** 候海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候海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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