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民政局关于遴选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合作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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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项目**机构的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切实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保障,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活力,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 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信誉优良、服务规范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共同推进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实施。同时,为加强项目资金和服务监管,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将督导(审计)相关要求融入遴选全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涵盖三类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养老机构

已在民政局备案,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

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综合养老服务能力;

从业人员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专业技能;

拥有信息化服务能力,可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记录服务过程、管理服务数据,自觉接受行业监管;

消防安全、电梯等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已按规定通过消防验收,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条件达到相关要求;

各级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日间托养等;

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建立完善服务流程,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可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记录服务过程、管理服务数据,自觉接受行业监管;

各级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客观、公正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为养老服务供给、补贴发放、服务规划等提供专业评估依据;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格信息可在民政、人社相关官方平台查询核实;

拥有不少于 5 名评估人员,从业人员需具备医学、护理学、社会学、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可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记录服务过程、管理服务数据,自觉接受行业监管;

拥有评估数据处理、分析及报告撰写能力,****民政局及相关单位提交评估报告,并配合做好评估结果复核与应用工作;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规整改未完成情况。

二、遴选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完成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如适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近 3 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以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平台查询结果等为准),需提供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体系,能够保障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和专业性;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服务场地及开展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场地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标准要求;

提供诚信承诺书及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能配合督导(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服务真实性、消费券核销情况等核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材料审核

民政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人员配置、过往业绩等进行书面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加盖公章情况及真实性;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规、服务项目定价是否合理、资质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信用记录是否良好、财务状况是否达标等;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将如实记录并纳入审核意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实地考察与评审

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机构,****小组开展实地考察,结合以下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场地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是否符合标准;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专业能力是否达标;

从业人员资质、信息化服务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过往服务业绩、用户评价、整改完成情况等。

(四)公示公告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民政局提交书面申诉,民政局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民政局与入选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权利义务、费用结算、督导(审计)配合义务等事项。**期限原则上为 1 年,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择优续签。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 年12月29日至 2026 年 1 月7日(工作日 9:00-11:30,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养老服务相关**机构遴选报名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养老机构备案回执、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评估机构资质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

机构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场地规模、服务范围、人员配置、过往业绩、荣誉资质等);

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或统计网截图;

“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其他证明机构服务能力的材料(如**案例、服务合同、用户评价、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胶装),一式 2 份,同时提供 U 盘存储的电子版材料。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机构需指定专人将报名材料送至****养老服务科室。

联系人:吴衍博 联系电话:0438-****626

五、后续督导(审计)要求

****民政局开展以下工作:

接受资质、定价等材料的复核,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合规;

配合线上查看凭证、线下走访核查等过程检查,保障服务内容真实、消费券核销符合要求;

按要求提供补贴申请相关材料,配合资金审计工作,确保补贴资金使用规范。

民政局对披露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作为机构年度考核、**续签的重要依据。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民政局将按协议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入选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3 ****民政局组织的各类遴选活动;

民政局将对入选机构的服务质量实施动态监管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协议;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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